最近,太白街道红光社区居民刘体能给梁主任来信反映,他家完全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但申请了三年都没有得到解决。梁先玉主任立即责成机关信访部门实地调查了解。当得知类似情况在我区其它地方也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时,于8月7日又亲自带领有关人员到太白街道的两社区部分申请廉租房的居民户家中,实地察看了其居住和生活情况,紧接着在太白街道召集了有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人大城环移民工委、区建委、区信访办、区移民局、区房管局、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太白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和办事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太白街道办事处和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房管局、区政府办等负部门有关廉租房建设管理等工作的情况汇报。在听取汇报后,梁先玉对各级政府和部门在矛盾大、资金少的情况下,为开创廉租房工作的良好局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加强廉租房的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讲了意见:
一是要把廉租房建设当作解决困难群众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住”和“吃”同等重要,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困难群众家庭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政府提供廉租房途径来解决他们的“住”的问题,特别是在万州,贫困移民和下岗工人较多,要建设和谐稳定的新库区,做好困难群众的住房保障工作尤为重要。因此,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廉租房建设这一项民心工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把推进廉租房工作作为解决困难群众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廉租房建设的力度。目前,廉租房的规模还不大,无法满足更多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主要是因为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土地供应不足,要在争取国家给予更大支持的同时,着力解决好资金、土地投入这两个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认真落实好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好人均住房不足6平方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三是要严格执行政策,做到既要保障更要公平。建设廉租房,在土地使用、基础设施等方面实施了许多优惠减免政策,必须确保这些住房的享受者是符合条件的群体,不能让不符合条件的人享受这样的住房保障,否则不仅会造成政府行政的不公平,还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要完善廉租房的分配、管理和退出等制度,执行好对廉租房建设标准、分配对象的严格规定,让困难家庭真正享受到国家的住房保障。(汤淑建)
来源:万州人大网 编辑:吴清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