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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荣南新《律师法》贯彻会上的讲话
【字号: 】   【打印本稿】    发布时间: 2008-06-08 15:23:26

   曾荣南在新《律师法》贯彻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新《律师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法制建设事业的一件大事。在新的《律师法》即将生效之际,组织这次学习宣传贯彻新《律师法》座谈会,意义是十分重大而深远,这对我区律师队伍建设、律师事业发展、促进万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如何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律师法》,我讲四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修改《律师法》的重要性

  修订后的律师法在全面总结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特别是《律师法》实施以来律师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适应新时期、新阶段我国律师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原《律师法》的规定作了较大修改和完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来讲,有这几点:

  一是新《律师法》的颁布实施,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步骤,是保障我国律师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

  二是新《律师法》的颁布实施,为律师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防止司法腐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更加自觉地积极投身于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是新《律师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律师工作,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完善律师管理体制,提高律师工作水平。

  新《律师法》的贯彻实施,不仅与司法行政工作、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关系密切,也与公、检、法工作特别是在刑事诉讼中的工作关系密切。因此,新《律师法》的实施,它不只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事,也是公检法等几家的事,政法各家特别是公、检、法三家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律师法的学习贯彻,要象学习贯彻民诉法、刑诉法等法律一样,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应对,不折不扣地实施新《律师法》。

  二、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律师执业权利,是律师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其使命的必要条件。修订后的《律师法》进一步完善了律师的具体执业权利,同时增加规定了律师的有关执业保障权利,特别是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的规定,增加了律师执业人身保护权、律师执业言论责任豁免权以及保守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秘密的权利等。这就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律师法》对律师执业权利进行实质性修改对于完善律师及其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侦查活动的公开性、侦查和审查起诉活动中公、检、法机关与犯罪嫌疑人及律师的对抗性。因此,新《律师法》的施行,对公、检、法、司各方在法律服务中的挑战是显而易见的。

  今天会上,律师们都反映现实执业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会见难、调查取证难和阅卷难”的问题,我认为解决“三难”的关键在于要正确贯彻落实《律师法》赋予律师的执业权利,政法各家要对照新《律师法》,认真查找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按照新《律师法》规定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三、加强管理,推进我区律师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我区律师业近年发展比较快,全区已有14家律师事务所,217名注册执业律师。去年业务收入已达1500万元左右,在重庆市区县中名列前茅,为我区的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律师业的发展与发达地区、与主城区的发展尚有差距,各所之间的发展也不平衡。修改后的《律师法》,为律师业的管理走向法制化轨道提供了依据。一是各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完善制度。按照修改后的律师法,建立一体化的相互配套的规章制度,并使之细化,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推动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鼓励律师事务所向品牌化、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既要有专业特色的专家型律师事务所,又要有业务范围广、制度健全、管理严格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二是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培训。要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律师要有政治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不断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围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做到诚信执业、自律执业、依法独立执业,进一步增强律师事务所内的凝聚力,提高律师服务水平。三是司法行政机关要依法指导律师事务所加强管理,拓宽法律服务领域,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律师,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活动,提高依法执业和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律师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律师制度。

  四、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做好贯彻律师法的组织领导工作

  学习、宣传、贯彻新《律师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学习、宣传、贯彻的任务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法各家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后的《律师法》,列入当前政法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组织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学习贯彻实施意见。

  (二)要采取措施,认真组织政法干警和律师开展《律师法》的学习,全面、准确领会新《律师法》的立法意图,增强贯彻实施新《律师法》的自觉性。

  (三)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法律咨询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律师法》,营造贯彻落实这部法律的社会氛围,使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关心和支持律师工作。

  (四)加强工作配合和协调。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新《律师法》,政法机关要注重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工作的协作配合,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共同推进《律师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合力。

  

                                                                 2008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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