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经区委同意,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换届后的首次全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总结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交流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经验,进行业务培训,安排部署乡镇人大工作。刚才,祖国副主任代表区换届选举委员会总结了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五位乡镇(街道)的同志从不同方面作了交流发言,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经验进行了介绍,值得大家学习借鉴。区委政隆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贯彻。下面,我就开展乡镇人大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强化对人大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最适合我国国情,最具有中国特色,最能代表人民行使好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权组织形式。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党领导人民长期进行人民政权建设的智慧和经验的结晶,符合我国国情,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体现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的政权组织形式,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可靠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种组织形式,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掌握和行使民主权利,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把全体人民的力量凝聚和调动起来。
二是强化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职能职责的认识。乡镇人大作为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乡镇政权组织建设的核心。具体地讲,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在同级国家权力机关中居于最高的、主导的地位。从组织上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并通过它行使国家权力,它不受本级其它国家机关的制约。从职权上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最高效力,对政府实施监督是法定监督。重庆市正在修定的《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对乡镇人大的职责、人大主席的职责、人大办公室的职责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街道人大工委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受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街道的遵守和执行,开展调查研究,听取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报告等。因此,做好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是加强人大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广大农村和基层社区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是推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三是强化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认识。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极好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三峡库区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为重庆的发展定航导向,强调要“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统筹城乡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这既是对重庆、对三峡库区人民的关心和厚爱,也是重庆、万州发展的又一次难得的机遇,表明重庆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万州的发展,继续加大力度支持万州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把万州作为全市“一圈两翼”战略构架中渝东北地区这一翼的核心之一。特别是汪洋书记前不久在万州调研时,寄语万州:围绕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努力成为全市“一圈两翼”发展格局中的重要增长极、渝东北地区城乡统筹发展的先行区、和谐稳定新库区的示范区。为万州实现新跨越又提出了新目标,增添了新动力。随着西部大开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口支援、移民后期扶持的深入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一定能够在“加快”和“率先”发展方面取得更大的突破。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在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如经济总量不足,产业支撑不强;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明显,新农村建设任务繁重;社会建设和管理相对滞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扩大城乡就业、实现移民安稳致富、维护社会稳定的难度较大等。各级人大如何在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在“加快”和“率先”发展上使劲,是我们不断探索的课题。在我们的具体工作中,无论是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实效、调查研究的质量、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自身建设等方面都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中共中央9号文件,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我们更深入地贯彻和落实。特别是《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我们人大监督工作无论是监督的内容、监督的方式、还是监督的程序等许多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需要我们积极探索新的有效监督形式,增强监督的实效。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探索,积极工作,围绕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和三峡库区经济中心,加快产业发展,实现移民安稳致富、构建和谐万州这一中心,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全面推进、努力完成“1113”工程和实现“两个翻番”目标,推动万州经济社会发展上档升位,努力探索和形成符合万州实际的人大工作路子。
四是强化做好人大工作自信心的认识。区委是高度重视人大工作的,区委在这次换届工作中,对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的配备、机关各委室干部的配备非常重视,包括人大机关干部的交流和提拔使用,都是与党委、政府部门一样看待的,人大机关的同志很受鼓舞。对乡镇人大机构的建设,区委也完全支持,采纳了区人大党组的意见。特别是政隆书记、新宇副书记,非常关心、支持人大工作,在工作任务很重、很繁忙的情况下,亲自参加这次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区政府对区人大常委会十分尊重,世奎区长多次给我讲,凡人大工作涉及政府的,一定充分尊重人大的意见,执行好人大的决议、决定。广大人民群众是非常支持人大工作的,对人大工作寄予了希望。从我到一些乡镇(街道)调研了解的情况看,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也是很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在人员、经费等方面都给予了保障。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自己要看得起自己的工作,要以良好的心态,摆正位置,选准角度,努力有所作为。要认识到人大工作既不是“二线”,当然也不是“火线”,与党委、政府的工作是有区别的。因此,我们自己要给自己的工作准确定位,认真履行职责,把人大工作有机地融入党的工作的全局之中,努力取得工作的实效,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围绕中心,履行职能,切实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乡镇(街道)人大要按照区委对各级人大的总体要求和政隆书记在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肩负的神圣使命,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课题,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一) 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认真行使监督职能
《监督法》于今年1月起正式施行了,这不仅为我们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了更为直接的法律依据,同时给我们的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虽然《监督法》主要针对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但乡镇(街道)人大的法定职权没有变,而监督权是最具经常性的一项重要职权。乡镇(街道)人大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和服务于加快发展这个大局,就必须在同级党委(党工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能,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一是要把握好监督原则。要做到监督程序和内容合法,工作思路与中心任务合拍,监督措施与政府(办事处)合力,监督的出发点与群众合心。乡镇(街道)人大必须善于依法行使职权,坚持依法办事,依照程序办事,杜绝各种不履行职责或超越法定权限的现象发生。要自觉围绕党委(党工委)的中心开展工作,把最大限度地代表、维护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如此,才能起到监督、支持和帮助的作用。二是要讲究监督方法。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是乡镇人大行使权力的重要形式,也是人大代表集中行使职权的主要方式。要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精心开好人代会。开好乡镇人代会,首先要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这是会议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同时,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要坚持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相结合,正确处理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的关系,既理直气壮地代表人民履行职权,敢讲真话,敢于接触实际问题,又注重监督艺术,力求使被监督对象自觉接受,提高监督的实效性。三是要突出监督重点。要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统领,根据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全年工作重点,着重围绕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剩余劳动力转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适时进行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认真落实,加强追踪问效。要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督促政府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化解矛盾和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对基层执法部门的监督,促进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推进和促进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有序发展。在这里需要指出,在乡镇(街道)人大开展的监督工作中,对过去我们采用的述职评议工作,我到一些乡镇调研,发现都对这项工作作了安排。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区人大将在五月的常委会上对原来开展述职评议的规定予以废除。因此,建议乡镇(街道)人大在今年的监督工作中取消此项工作安排。
(二) 以加强代表工作为主线,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受人民委托行使对国家事务管理职责的法定主体。我区现有乡镇人大代表2467名,他们来自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最清楚人民群众的想法和愿望,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我们要把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乡镇人大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全面提升代表的综合素质。组织代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中共中央9号文件、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级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意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知识,使代表充分认识自己肩上的责任,坚定做好代表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适时组织新老代表开展“传、帮、带”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努力提高代表履行职务的本领;组织代表学习优秀代表履职先进事迹,坚持开展争创先进代表小组和争当优秀代表活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二是要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及时向代表提供学习资料、通报本行政区域内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扩大代表对乡镇人代会和执法检查、视察及专题调研的参与程度,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三是要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更好地发挥代表为民代言的主渠道作用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主体作用。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坚持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按照“代表在闭会期间以集体活动为主,以就地活动为主,一般在原选举单位的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原则,在继续开展以“联系一户选民、提一条建议、办一件实事”为主要内容的代表闭会期间“三个一”活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一些富有成效的代表活动,促进代表活动的制度化,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性。五是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培训,围绕代表执行职务必需的知识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培训内容,重点加强有关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运行、代表职责和活动等基本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自觉性。同时,要切实完善代表执行职务保障机制,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必要时间,落实好代表活动经费,为代表活动提供更好的条件。
(三) 以实现群众根本利益为宗旨,推进和谐万州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更加关注民生问题。人大由人大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应该说,人大与人民群众有着其它国家机关更多、更深的联系。人大工作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走群众路线,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乡镇(街道)人大要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无论是监督工作,还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都必须把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根本标准,时时处处做到心中装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是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群众依照法律规定,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二是要时刻关注民计民生,要深入村社,深入群众,进千户门,听百家言,广泛倾听群众呼声,忠实反映群众意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人大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和诉求的重要渠道。乡镇(街道)人大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
“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二十字工作原则和“四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对所有来信来访件进行登记,件件记录在案,随时可查,达到100%;对所有来信来访,都要有人拆阅,都要进行分析归类,达到100%;对所有来信来访都要交办,要把办理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达到100%;对所有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达到100%),加强人大信访工作。无论是上级人大的转办件还是乡镇(街道)人大本身接待的来信来访,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难点问题作为督办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努力构建和谐万州。
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搞好乡镇人大自身建设
加强自身建设是搞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要按照吴邦国委员长提出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一)把握原则,理顺关系
做好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充分履行职责,必须牢牢把握三条原则:一是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我们要通过组织选举、开展视察、进行调研等形式,宣传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强全社会的人大意识;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二是必须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这既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组织原则,也是各级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基本工作原则。我们在人大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最主要的就是通过会议的形式,严格按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这也是人大工作不同于政府工作的特点。在人大工作中,无论是作出各种决定,审查批准重大事项,还是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都只能按照法定的程序,在会上集体表决、集体通过、集体决定。我们很多同志过去长期在党委、政府工作,到人大后要注意转变思维方式,改进工作方法,尽快熟悉人大工作程序和特点,在工作中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三是必须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保证依法治国方略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我们更应成为严格依法办事的模范,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我们在人大工作中鼓励创新,但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
乡镇(街道)工作“千针万线”,人大工作也千头万绪。乡镇(街道)人大要充分履行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还必须正确处理好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关系。首先是要处理好人大与党委(党工委)的关系。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这是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的政治原则。要深刻领会党委的意图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使之成为国家意志,并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贯彻执行;要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作为乡镇人大,要坚持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做到重大活动经党委批准,拟作出的决议决定经党委审查同意;对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建议,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我们所有在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都要自觉摆正位置,适应角色转换,始终坚持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其次要处理好人大与政府(办事处)的关系。按照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政府是它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清楚的,二者目标一致,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宪法为准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国家权力机关对同级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它是否违宪、违法,是否全面准确地执行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至于具体工作和日常工作,责任主要在政府身上,还是由政府去决定为好。人大既要监督,又要支持政府的工作。监督是为了更好的支持,但不要代替政府工作,不要干预政府工作。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大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要把监督与支持更好地结合起来,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奋进的合力。
(二)加强学习,注重调研
人大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业务性较强的工作。换届后,大部分乡镇(街道)人大同志都是从党委或政府等领导岗位上转到人大领导岗位上来的,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相比,有着许多不同的特点。只有了解和适应人大工作的特点,自觉转变工作方法,才能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我们所有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都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构建“学习型”团队。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政治理论,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和监督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些与人大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重庆市乡镇人大工作条例、街道人大工作规则等人大业务知识,了解人大工作的特点、规律,熟悉人大工作的程序,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要通过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真正达到“四个转变”,即:从凭行政手段和经验办事,转变到依法办事上来;从习惯于抓具体业务工作,转变到善于抓住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上来;从习惯于找具体业务部门布置任务,转变到加强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上来;从习惯于直接处理问题,转变到发挥集体作用上来。
调查研究,是人大开展工作最基本的方法。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好调查研究的内容和课题。要围绕自己的工作职责,围绕乡镇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围绕经济建设中心,选择和确定调查研究的内容。调查研究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典型性,推动解决的问题更要具有普遍性。要注意调查研究方法的灵活多样、符合实际。可以进行全面调查,也可以搞典型调查、重点调查或抽样调查;可以采取走访、开座谈会、问卷征询、听取汇报等形式,也可以实地考察。要转变作风,深入实际,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注意掌握第一手资料,倾听各种意见和反映。调查报告应当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意见和建议。
(三)完善制度,落实机构
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规范性很强,抓好制度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需要,继续加强对各项制度实践情况的总结和研究,并注意借鉴和吸收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过去没有的,要抓紧研究制定出来;对已有的制度,也要根据新的情况加以修订完善,使之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要建立健全涉及代表工作、群众工作、人大自身建设方面的制度,努力实现乡镇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在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关于乡镇(街道)人大的机构和编制问题,同志们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和意见。最近,我们与区编办等部门进行了衔接沟通,达成了共识,区委将在乡镇(街道)内设机构的意见中统一明确,大致的意见是:街道和特大乡镇设立人大办公室;较大乡镇根据工作需要和行政编制的多少,可以单独设立人大办公室或在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办公室的牌子;一般乡镇在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办公室的牌子。待区委文件下发后,请各乡镇(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参加相关会议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已作过考虑,今后每年区人大召开一次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和经验,指导部署工作。至于区委召开的全区性大会,是否请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参加的问题,还要视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条件而定。要保障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经费,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经费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四)开拓创新,有为有位
汪洋书记在万州调研时的讲话十分深刻,非常务实,对万州寄予厚望,“实事求是,开拓创新”贯穿整个讲话始终。当前,全区上下都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深入贯彻汪洋书记的讲话精神,落实到我们人大工作,具体到乡镇人大工作中,我认为还必须树立“四个争取”的观念。一是要以“法”争取。要充分利用宪法、法律争取应有的地位,确保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实行。二是要以“为”争取。树立有为才有位的观念,工作上真抓实干,以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党委的重视,换来群众的良好口碑。要实实在在地为党委分忧,勤勤恳恳地为百姓解难,认认真真地为中心服务,用作为争地位,以业绩树威信。三是要以“位”争取。人大工作同属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以“有位创有为”,争位的基点是立足本职,着眼实际,多干实事。事实上,区和乡镇人大行使决定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是其他任何国家机关都无法替代的,完全可以做得非常好。四是要以“声”争取。人大工作要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上有文,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我们的工作,使各级党委和人民群众经常看到我们的工作动态和良好形象,我相信乡镇人大工作一定大有可为。
同志们,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让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快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建设繁荣和谐的重庆第二大城市和三峡库区经济中心,开创我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