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更是各级干部必须面对的一个新课题。农村工作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具体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理应有所作为,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如何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体现先进性,当好排头兵,笔者谈几点看法。
一、加强学风建设,明确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责任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建设新农村,农村工作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理应更多地承担建设责任,理当进一步转变观念和作风,自觉做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引导者,让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真正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为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认真把握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作用,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与时俱进的思想,奋发图强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抓实干的行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区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尤其是近几年来,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工程、经济强镇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村发生了极大变化,农业得到快速发展,农民收入稳步提高,农村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但是,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相比,我区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仍然存在较大差距。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农村工作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透一些,努力提高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本领,不断增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二、加强机制建设,探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方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一个全面的目标,又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做到深入分析新情况,科学把握新特点,创造性地提出新思路,积极探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办法、新途径和新模式。只有善于探索创新,才会取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权。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坚持政府引导,群众参与。要加强领导,转变职能,切实履行农村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职能,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积极性,以农民自愿、村民自治为主,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揽。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制定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时,既要按照新农村的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切合实际,切实可行,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搞强行摊派,不搞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要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因乡镇制宜,因村制宜。在村镇规划上,要根据当地客观条件,科学编制规划;在新农村建设模式上,力求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格调新颖,形式多样;在方式方法上,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不搞齐步走、一刀切。三是要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我区农村点多面广,一方面要按照统一部署,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另一方面,又要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集中力量,整合资源,着力搞好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推进村建设。四是要坚持循序渐进,务求实效。要尊重客观规律,因势利导,抓好典型引路,抓好示范带动,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扎实推进,务求实效;不急功近利,不搞形式主义,切忌违背群众意愿和客观条件强行硬推。
三、加强作风建设,落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政策
密切联系群众一直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的根本要求。在工作中如何才能真正做到情系人民群众?就农村工作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工作的主要对象是“三农”,是占全区人口总数70%的弱势群体——农民,主要任务是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只有端正对农民群众的态度,尊重群众,相信群众,听民声,识民情,忧民愁,解民难,党的支农惠农政策才会落到实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加强作风建设,要以让农民拥护、让农民满意、让农民得实惠为最高标准。首先,要实事求是。办任何事情都要从实际出发,要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由于各地自然条件、经济文化状况千差万别,起点、水平各不相同,在具体工作中,特别是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要积极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促进村务公开,紧紧依靠和充分发挥农民自身的智慧和力量建设新农村。其次,要调查研究。要经常深入基层,真正带着感情到农民群众中去,同农民推心置腹地谈心,了解农民在想什么,盼什么。在掌握市场信息、寻找增收门路方面为农民多想办法;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发展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等方面给农民多办实事;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等方面对农民多加引导。第三,要体察民情。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为农民办实事、谋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倾听农民呼声,并实事求是地反映农民的困难和要求,要关心农民疾苦,把农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特别要关心和帮助贫困群众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第四,要苦干实干。农村的发展,是干出来的,改变农村的面貌,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在引导农民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树立起建设美好家园的创造热情的同时,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建设新农村,逐步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水平
党员干部队伍的领导水平和能力素质,构成了党的执政能力的基础。因此,必须把党员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摆在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位置,以新的能力观来系统谋划新农村建设,只有不断提高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才能够从容应对新挑战,完成新任务,取得新成就。一是要加强科学执政能力建设。要不断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度,对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逐步实行社会公示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和决策听证制度,做好专家咨询工作,推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二是要加强应急反应能力建设。敏锐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是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涉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对自然灾害、动物疫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三是要加强驾驭全局能力建设。要善于把握全局,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按客观规律和科学规律办事,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和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本领。四是要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要将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行政指示、行政命令来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方式,逐步转变为主要依靠法律手段、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领导和管理的方式,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利益矛盾,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五是要加强拒腐防变能力建设。要不断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对败坏党的形象,阻碍新农村建设的,必须大力整治;对工作被动应付、敷衍塞责的,要严肃查处,以教育和警示广大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