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牛市,是众所周知的不争事实。哪块地段房价多少,相信大多数人都谙熟于心。但是“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价清’”对于市民百姓来讲,应该是一个鲜知的内容,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有关“一价清”的话题。
所谓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价清”,是指购房者在购房时应交纳的并由房地产开发商在房价之外代收的水、电、气一户一表的安装收费、闭路电视安装费、转移登记费、土地权属调查费、地籍测绘费、房地产权证工本费等直接并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中,从2007年8月1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的将不再另外交纳代收费用(除税金和大修基金外)。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实行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价清”制度的通知》规定,商品住宅开发建设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一律按规定计入成本;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不得在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之外收取任何费用(法律、法规规定在销售价格之外代收代缴的费用除外);同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买卖合同中不得设置不可预见费、待摊费用等不确定性费用的条款;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不得向购房人收取定金、保证金等预订性质的费用等。
今年六月,万州区政府研究决定于今年8月1日起,在万州辖区内推行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价清”制度。“一价清”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开发商的收费行为,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作为这项制度的责任部门,万州区物价局将加大执行力度,让这项与市民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制度在大家的关注中阳光透明地运行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