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地处长江中上游结合部,位于三峡库区腹心,因“万川毕汇、万商云集”而得名,已有1700多年的历史。建国后,曾先后设置万县地区和地级万县市。重庆直辖后,建立万州区,辖52个乡镇街道(其中13个乡、28个镇、11个街道办事处),幅员面积3457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70.70万人,城市人口约59.5万人。
万州的基本区情可以概括为“三个第一”。“三个第一”是:一是总人口170.70万人,在40个区县里第一;二是移民总量在三峡库区第一,动态移民25万,占三峡库区的五分之一,占重庆库区的四分之一;三是城市规模除重庆主城以外第一,城市建成区面积41平方公里,城市人口59.5万人。这“三个第一”,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万州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也是万州在重庆地位的一种体现。
2006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2.29亿元,年均增长13.4%。实现地方财政收入7.51亿元,同口径比较年均增长15.2%。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2.07亿元,年均增长16.4%。实现工业增加值42.21亿元,年均增长19.2%,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2年的23.2%提高到27.7%。“鱼泉榨菜”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诗仙太白”、“谭木匠”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工业园区累计完成开发投资7亿多元,引进项目28个,到位资金25亿元。建成柑橘、榨菜、中药材等产业化基地56.5万亩。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67亿元,年均增长14.8%;商品区外销售比重达到52.3%,比2002年提高10.3个百分点。旅游、交通运输、房地产、金融、保险、证券、中介等服务业进一步发展。
万州机场建成并开通至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昆明等航线,达万铁路、渝万高速公路、万开高速公路建成通车,鞍子坝客运港区、红溪沟深水码头基本建成,宜万铁路、万云高速公路、万石高等级公路和江南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加快建设,水陆空立体交通框架基本形成。以总规为核心的城市规划体系基本建立。江南新区核心区域路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高笋塘商业广场、长江二桥、石宝大桥、三峡之星体育馆、闽天会展中心、水气过江隧道、双河口汽车客运站等重点工程相继建成,南北滨江大道实现初通,城市格局进一步拉开。完成太白路、白岩路、新城路等城市干道综合改造,实施太白岩公园、沙河外出通道等300余项公共环境整治工程和110条巷道整治工程,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成功创建重庆市卫生城区。城镇化率由2002年的41.8%提高到47.6%,城市建成区面积由36.3平方公里扩展到41平方公里,城市人口由49.4万增加到59.5万。
二期、三期移民任务全面完成,一次性通过国家终验,四期移民工作顺利启动。沱口和明镜滩污水处理厂、长岭垃圾处理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建成投入使用。加强三峡水库万州段管理,基本实现了“江面清、库岸洁”的目标。
大力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教育“两基”水平巩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交学杂费,“普九”欠债得到解决。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8.6%,高考上线人数连续七年位居全市各区县第一。职业教育在校学生由2002年的3万人增加到9万人,三峡职业学院和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建成招生。三峡中心医院被评为全国“百佳医院”和“百姓放心医院”,三峡中心医院百安分院、儿童医院、传染病医院建成投入使用。农村三级卫生防保网络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75.89%。社区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公共卫生得到加强。话剧《移民金大花》荣获第九届中国戏剧节优秀入选剧目奖、重庆市第三届文学艺术奖,进入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30强。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5%。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4.55‰,政策性生育率达到92.95%。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9540元和2739元,比2002年增长52.1%和52%。四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员5.73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下降到13.2%;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2万人,累计转移41.5万人,劳务收入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达到50.2%。基本建立起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城镇低保、农村特困户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性资金累计达到16.2亿元。城镇人均房屋建筑面积由2002年的23.4平方米提高到26.9平方米。乡镇公路通畅率和村级公路通达率分别由2002年的48.6%、80.8%提高到76.9%和87%。7.2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问题得到解决。投入扶贫资金2.8亿元,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由2002年的8.5万人减少到3.32万人。
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其具体职责有: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外地单位发送区政府的公文;组织起草区政府的重要报告及综合性材料。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镇乡(民族乡)、街道向区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 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对涉及多个综合部门的全区性重点工作进行协调。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对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负责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负责政府公报编发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综合性调研刊物编发工作;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厅保送信息工作;负责对市政府办公厅、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各部门和镇乡(民族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信息的收集、筛选、整理工作。
(六)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乡镇(民族乡)、街道对国务院、市政府、区政府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和区长公开电话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负责处理群众投诉,负责群众来信的收阅、交办、督办、回复和群众来访的接待、衔接、回复;负责办理区长电子信箱;协助处理各部门、乡镇(民族乡)、街道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现场组织处理需要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九)提出区政府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组织、协调全区政府协调调研力量和社会力量开展课题研究;研究提出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政策建议,收集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信息;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开展同有关区、县政府调研部门和体改部门的交流合作;负责国有企业年度目标考核。
(十)负责协调本区所辖范围内的口岸工作,协调口岸各单位按各自的职责行使职权。
(十一)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二)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内部的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和行政后勤、接待服务以及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负责联系区政府驻外机构。
(十四)参与、指导全区医疗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
(十五)办理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有:
(一)区政府督查室 电话:023-58249501
1、负责国务院、市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区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办。
2、负责国务院领导、市政府领导、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以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的督办。
3、负责新闻单位、网络披露的对区政府工作批评、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督办;负责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协调联络、督查工作。
4、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办,负责区政府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负责人民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5、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目标完成情况的督办。
6、牵头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
7、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督办事项。
(二)区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研究室、区金融协调办公室 电话:023-58379912
1、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对改革发展中全局性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意见,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情况和参谋服务。
2、负责起草区政府的重要报告、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修改、审改区政府拟出台的重要文件。
3、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和政策,掌握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动态和信息;组织论证全区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跟踪反馈实施情况。
4、参与研究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研究对外开放和西部大开发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调研建议 5、把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动态,研究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对区政府阶段性工作提出调研建议。
5、督查区级各部门有关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体制改革的规划、方案执行情况,参与指导全区医疗制度、住房制度改革以及其他涉及改革的有关工作。
6、提出区政府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组织、协调全区政府系统调研力量和社会力量开展课题研究,开展同有关区、市、县政府调研部门和体改部门的交流合作。
7、负责政府公报编发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综合性调研刊物编发工作。
8、协助金融监管机构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拟定全区金融业发展规范。
9、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
10、协调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和“三金”、“三乱”遗留问题。
11、协助金融监管机构做好有关工作。
12、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区政府值班室 电话:023-58221031
1、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负责办理政务来电(电话、电报电传),报告和传递重要情况。
2、负责处理群众投诉,负责群众来信的收阅、交办、督办回复和群众来访的接待、衔接、回复。
3、负责办理区长电子信箱;负责区长公开电话的受理。
4、负责对全区政务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5、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秘书一科 电话:023-58220128
1、负责衔接区政府领导同志、区政府重要活动。
2、负责承办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综合性大型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
3、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和核稿,并确定行文体例。
4、负责联系政府宣传报道工作。
5、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秘书二科 电话:023-58252839
1、负责办理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公安、国安、司法、江南新区开发、财政、税务、监察、人事、审计、政府法制体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访、无线电管理、人防、老龄、地方志等方面的文、会、事。
2、衔接行政学院、法院、检察院、人民武装、群团工作方面的文、会、事。
3、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秘书三科 电话:023-58230377
1、负责办理有关工业、科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企改革发展,电信、邮政、技术监督、金融、电力、工业园区建设、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小企业、企业上市等方面的文、会、事。
2、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秘书四科 电话:023-58379926
1、负责办理有关农村经济及农业、民政、水利、林业、计划生育、扶贫、农机、供销、乡镇企业、气象、抗灾救灾、残联,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广播电视、民族、宗教、侨务、对台等方面的文、会、事。
2、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帮乡扶贫工作。
3、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秘书五科 电话:023-58235116
1、负责办理有关移民、国土、地质灾害防治、经济协作、对口支援、移民后期扶持,计划、统计、旅游、物价、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文、会、事。
2、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移民帮促工作。
3、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秘书六科、口岸科 电话:023-58379936
1、负责办理有关交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保、安全生产、档案、保密,商贸流通、粮食、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招商引资、外经、外贸、外事、海关、商检、口岸等方面的文、会、事。
2、负责协调口岸工作。
3、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信息科 电话:023-58231148
1、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厅、区政府报送信息的工作。
2、负责对市政府办公厅、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各部门和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信息以及社会公众信息的收集、筛选、整理,编辑信息刊物,组织全区政务信息的考核 3、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文档科 电话:023-58220149
1、负责使用和保管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主要领导、区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的印章及其他有关印章,按规定开具介绍信。
2、负责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规格文件,区级各部门的主送件和收文、登记、编号和分办;负责区政府文件、电报资料的发文、登记、编号和发送。
3、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工作及档案库房的卫生、安全、保密工作。
4、负责区政府文件交换站及院内各单位的邮件、电报、报纸、杂志的签收、分发与投递工作及各单位报刊、杂志的征订、分类和统计工作。
5、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建设的组织和指导;负责办公自动化技术工作。
6、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管理以及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统一管理和维护。
7、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公文的组织和指导;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电子公文的收发、整理、归档。
8、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人事科 电话:023-58220146
1、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及有关管理单位干部、工人和离退休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
2、负责办公室机关干部、工人的人事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承办机关工作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工作;负责承办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察、任免、奖惩、考核、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评聘等工作。
3、负责办理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申报工作。
4、负责联系区政府驻外机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无委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直属机关幼儿园的有关工作;负责联系、协调政府办口有关工作。
5、负责承办办公室党组会议,秘书长(主任)办公会议、职工大会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办公室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工作。
6、负责完成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组有关工作。
7、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建工作。
8、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电话:023-58221024
1、负责组织区政府办公室机关离退休人员参加区委、区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及政治学习。
2、组织区政府办公室机关离退休人员的集体活动。
3、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健服务工作及其他日常服务工作。
4、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行政保卫科 电话:023-58379916
1、负责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的安排、调整、维修,协助办公室领导做好机关职工住房的服务工作。
2、负责机关基建项目的计划审定、组织施工。
3、负责机关水、电、气的管理维修和办公环境卫生绿化工作。
4、负责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群众性上访接待联络工作。
5、联系驻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管理机关集体户口工作。
6、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财务科 电话:023-58379899
1、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的资产、资金的管理及其管理单位行政经费和其他资金的管理工作。
2、严格按财务制度报销各种费用,协助办公室领导做好各项资金开支的审核和把关工作。
3、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车辆管理科 023-电话:58379906
1、负责管理、调度区政府办公室各种车辆,保证区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工作用车及离退休老干部用车。
2、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安全学习和车辆安全检查,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负责办理车辆的年审、换证工作,参与有关交通事故的鉴定和处理。
4、负责建立和管理办公室车辆及驾驶人员的技术档案 5、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万州区江南大道2号(区行政中心政府办公楼)
联系电话:023-5822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