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万州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健康教育组、
卫生监督及疾病控制组、除四害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南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现将《万州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健康教育组、卫生监督及疾病控制组、除四害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我区实际,认真按本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扎扎实实搞好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力争创建一举成功。
附件:1、万州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健康教育组工作实施方案
2、万州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卫生监督及疾病控制组工作实施方案
3、万州区创建国家卫生区除四害组工作实施方案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万州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健康教育组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区府创建国家卫生区的目标、《国家卫生区标准》和《重庆市万州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实施方案》,为巩固创建重庆市卫生城区的成果,进一步净化、美化、优化万州的城市环境,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广大市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提高万州的公共卫生水平,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加快重庆第二大城市的建设步伐。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创建国家卫生区,是构建和谐社会、加快万州成为重庆第二大都市发展的总体需要,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它对万州的经济发展,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市民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树立魅力城市有着重要的意义。健康教育工作是宣传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意识、保障社会生产力的重要举措。创建工作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符合全区人民的心愿,是一项造福人民,功在千秋的宏大工程。
二、目标和任务
1、健康教育网络
健康教育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支持健康教育工作,把健康教育工作作为政府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检查,主管领导要亲自参加健康教育大型活动,并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支持健康教育工作。区爱委会和卫生主管部门要把健康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健康教育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各项工作要有安排计划,实施意见,考评方法,总结评价记录。
区卫生局成立健康教育相关科室,全面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工作。区健康教育所要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设备、用房、工作六落实,并承担指导全区的健康教育工作。
中央、市驻万及区属各企事业单位(部队、机关、学校、街道办事处、社区等)要有一名主管领导和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同志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宣传阵地,有宣传内容,有宣传记录。
2、社区健康教育
各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居民健康行为规范或准则,并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有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以家庭、幼儿园及老年活动室为主要阵地,以讲座、培训为主要方式,辅以墙板、专栏、卫生报刊、卫生标语、卫生影视节目等对家庭主妇,离退休人员,青年,个体户等人群,进行生活方式、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卫生法规、妇女卫生、儿童保健、营养卫生、安全用药、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传染病、多发病预防的健康宣传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通过宣传教育,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以上。
3、学校健康教育
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城区中小学全面开设健康教育课。有一名校长主管健康教育工作,由保健医生(教师)、班主任(接受过卫生知识培训)、具体负责。健康教育工作要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按《教育行政部门健康教育评价表》的要求,学生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和个人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开设卫生课,开课率达100%。做到有师资、有教材、有课时、有教案、有考试。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以卫生课本为主要材料,以上卫生课为主要形式,辅以板报、画廊、主题队会、知识竞赛、电化教育等。学生除应了解生理卫生、心理卫生、青春期卫生、五病(沙眼、脊柱弯曲、蛔虫、龋齿、近视)知识外、还应了解国家卫生法规,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卫生问题,从小提高学生的卫生意识,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城区中小学要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公共场所应有“禁止吸烟”标志,环境卫生,个人卫生整洁。
4、医院健康教育
有一名业务院长主管健康教育工作,有健全的院、科两级保健工作组织。健康教育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医院评比、奖惩、考核活动中。门诊、住院部要有健康教育阵地,有健康咨询、处方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0%以上。医院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教育至少2次以上,有记录或图片。每年向社会群众开展健康活动4次以上,有记录或图片。
5、行业健康教育
各行业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主管健康教育工作,有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健康教育年度要有计划、有总结、有活动记录。各行业、各单位应根据本系统、本单位人员结构、工作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健康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教育培训,工厂要有劳动保护制度和措施,商店、影剧院等公共场所要有控烟、预防艾滋病、性病等宣传栏和宣传资料。要求职工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6、大众媒体健康教育
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是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的重要工具,它具有传播快、覆盖面广、收听视率高,群众易接受等特点,因此要充分利用媒体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三峡都市报、万州电台、万州电视台要开设健康教育专栏或专题节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必健康教育,对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每月至少一次。免费播出“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录音和录像。专题节目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群众喜闻乐见。
7、公共场所健康教育
万州辖区内的机场、车站、码头、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要设立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宣传内容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
8、控烟健康教育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重庆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所有公共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影剧院、阅览室、活动室等)开展禁烟工作,要有明确禁烟标志和处罚办法。城市建成区内不得设立烟草广告,大众传媒无烟草广告。卫生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经常开展向群众普及吸烟有害健康的活动。积极在全区开展无吸烟单位评比活动,创更多的无烟会议室、无烟办公室、无烟公交车、无烟出租车、无烟家庭、无烟单位。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健康教育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一件大事,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健康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检查健康教育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做到目标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考核落实,效果落实,奖罚落实,确保创建工作积极扎实地开展。各单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春季常见病、多发病的卫生科普知识及健康教育有关内容的宣传活动。做到有宣传阵地,有宣传内容、有宣传开展记录和图片。
2、明确责任、协同作战
健康教育工作涉及到卫生、教育、市政、工商、商委、新闻等系统和各单位,各系统和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健康教育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自己的职责,层层落实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同时各系统各部门要相互协作、互不推诿扯皮、共同完成各项任务。
3、强化管理、落实措施
各单位根据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法、步骤、措施。要抓好硬件和软件两项建设,硬件主要落实人、财、物及宣传阵地,宣传工具及设施,并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软件重点抓好2005—2008年各种管理资料,宣传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绝不能缺项漏项。
附件2:
万州区创建国家卫生区
卫生监督及疾病控制组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扎实抓好疾病控制,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确保三年内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目标,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按照《万州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万州区卫生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工作领导组织,由区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一指挥、协调创建国家卫生城区传染病防治与卫生监督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区活动,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我区疾病控制工作,切实加强辖区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监督,预防和控制传染病、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提高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
(二)通过规范管理,使用3年,力争2年的时间,使万州的疾病控制和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确保通过国家专家组考核验收合格。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疾病控制
1、认真贯彻的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区卫生局制定下发预防接种流动儿童管理、相应规章制度,规范预防接种行为。
2、区疾控中心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使其达到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收集与整理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传染病防治相关资料;
负责对医疗卫生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的检查、指导和培训;做好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维护,确保报告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3、预防接种单位(门诊)免疫接种工作实行按周门诊制度,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达100%。对居住3个月以上流动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4、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设立感染性疾病科,落实工作人员具体抓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完善医院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门诊工作日志。门诊日志项目填写完整,记录无缺项,门诊登记符合率≥95%。
开设肠道门诊,并且设置规范,病例分诊、疫情报告、肠道门诊设置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发热门诊和相应的工作预案。
加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的规范管理,疫情报告及时、准确,处理规范,法定传染病漏报率小于2%。
依法对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进行采购、使用。采购时做好索取相关证件和检测合格证明。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和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要求。
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率达90%以上。
(二)卫生监督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1、食品卫生
(1)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检查实施方案,按照《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进行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资料信息,做到资料齐全,建档规范;及时向区人大汇报食品卫生执法开展情况,并接受区人大对食品卫生执法检查;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管理规范》,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餐饮业和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强化机关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整治,继续推行食品卫生放心工程;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监测合格率达80%;制定和完善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报告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
(2)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严格卫生行政许可与从业人员健康监管,做好卫生许可证换发证工作。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持证率达100%。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达100%,个人卫生符合要求。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建立和运转、卫生制度建立健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健全率100%。)加强餐具消毒监督检查,消毒合格率达80%以上。
严格对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及设施、生产布局和操作流程和卫生审查进行监督检查。
2、公共场所卫生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订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按《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进行监督监测和指导,资料收集齐全,建档完整规范;城区旅店业、美容美发、歌舞厅、公共浴池从业人员体检率达95%、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达95%、传染病调离率100%;监测合格率符合规定要求。
(2)加强对4类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卫生措施、操作规范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旅店业、理发美容业、歌舞厅、公共浴池4类场所各项卫生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3)加强对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的卫生监督检查,卫生条件符合要求。
3、生活饮用水卫生
(1)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集中式供水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出厂水水质全分析,每半年对市政供水水厂出厂水进行一次全分析监督抽检;正确设置末梢水检测点,每月对末梢水进行检测,总合格率达98%。加强对供管水人员的健康监管,直接从事供水人员(包括从事净水和采样人员)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率100%。
(2)二次供水:健全和完善二次供水单位基本档案,各单位卫生制度健全并落实,卫生设备设施完善并有效运转,定期清洗消毒并记录清楚,有清洗消毒后检验监测报告。加强对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率100%。
4、传染病防治
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检查,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时间安排
2007年12月前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各项指标,进行自查,对达不到标准的限期落实措施,进行整改,力争各项指标达标。
五、责任追究、兑现奖惩
对在创卫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凡因工作不力、不能实现创卫工作目标的单位和个人,将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包括给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取消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资格、暂缓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免职等。
附件3:
万州区创建国家卫生区除四害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提出三年建成国家卫生城区的目标,按照《国家卫生区标准》和《国家卫生区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除“四害”工作,是申报国家卫生区的十个基本条件之一,围绕除四害(鼠、蚊、蝇、蟑螂)必须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万州区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一、达标标准
1、街道、社区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经费有保证。
2、在除“四害”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
方针,各项环境治理措施完善,“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除“四害”工作资料完整,监督监测等数据可靠,能够
充分反映日常工作情况。
4、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有3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
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
二、控制标准(具体标准)
1、灭鼠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等痕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2、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3、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4、灭蟑螂标准
(l)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三、我区基本情况
万州城区,建成区面积40平方公里,辖11个街道办事处,66个社区居委会,188170户,约57万人。在2005年创建重庆市卫生城区活动中,在城区统一开展了以灭鼠、灭蟑螂达标活动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通过各街道、社区、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我区的除四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经区疾控中心监测:灭后鼠密度为0.92%,蟑螂密度为0.75%。经重庆市爱卫会除四害复查验收专家组的验收,我区灭鼠灭蟑螂工作达到了重庆市先进城区标准。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除四害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巩固灭鼠灭蟑螂达标成果,灭蝇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标准,蚊密度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三倍。
四、防治措施
1、环境防治
整治环境,清除“四害”孳生繁殖场所,创建清洁卫生的
良好生活环境,是除“四害”的有效治本措施。
(1)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合格的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新建或改扩建城区水冲式卫生厕所,硬化城区(包括背街小巷和城郊结合部)的路面。规范绿化、美化闲置空地,建设和疏通城区所有的污水沟,制作安装合格的防鼠栅,设置密闭卫生的垃圾集中收集点(使用密闭垃圾桶),建设布局合理、卫生合格的垃圾中转站,增设清洁卫生密闭的果皮箱、垃圾清运清扫设备等,逐步达到《国家卫生区标准》的要求。
(2)加大清扫、清运、保洁力度。合理安排工作经费,
建立廉洁高效的环卫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抓好清扫、清运、保洁工作,创建良好的清洁卫生环境,彻底清除暴露垃圾、闲置积水、乱堆杂物等“四害”孳生环境。
(3)发动群众彻底整治室内、外环境卫生。按照“政府
组织、部门协调、科学管理、群众参与”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采取广泛宣传、培训学习的有效方法,努力提高市民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发动市民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清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各种杂物,清除卫生死角,堵塞鼠洞和堵抹蟑螂孳生栖息的孔隙和缝洞,健全和完善防鼠、防蝇、防蚊和防蟑螂的各种设施。尤其要注重抓好居民住户的厨房、卫生间和煤棚、污水沟等特殊场所,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行业等重点单位的重点场所的彻底整治工作。
2、药物防治
(1)在认真抓好环境治理的基础上,根据市爱卫办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定期组织开展大面积除“四害”活动,辅以小范围的巩固投药、滞留喷洒、特殊环境综合治理等防治。
(2)在认真做好本底资料调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
我区“四害”孳生繁殖、季节消长、分布范围、密度高低、产生原因和药物试验等情况,结合除“四害”工作目标和上级验收时间及要求,决定我区开展大面积除“四害”消杀活动的次数、时间和使用的药物和方法。
(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四害”药物,认真配
合区农业局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急性剧毒鼠药,避免剧毒鼠药污染环境,对人体造成危害,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3、物理防治
(1)灭鼠:发动群众使用鼠笼、鼠夹、粘鼠板、电子捕鼠器、驱鼠器、堵鼠洞、建设鼠网等进行灭鼠防治。
(2)灭蟑螂:发动群众使用开水烫杀、捕蟑盒、人工捕
打、封堵缝洞等进行灭蟑螂防治。
(3)灭蚊:发动群众使用吸蚊器捕捉、人工捕打、安装纱门、纱窗,及时清除闲置积水等进行灭蚊防治。
(4)灭蝇:发动群众使用捕蝇笼、粘蝇纸(带)、蝇拍、
电子灭蝇灯、纱罩、纱门、纱窗和及时清除垃圾等进行灭蝇防治。
物理防治的优点是不污染环境,缺点是杀灭率低,防治不
彻底。
五、实施阶段
1、基础调研阶段
各街道和区疾控中心,对城区“四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内容包括城区面积、建筑、裸露地面、市场、特殊行业、垃圾粪便处理、卫生清扫保洁、污水排放和处理、市民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四害”密度等情况,根据所调查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各街道要制定本辖区除“四害”的各项具体工作计划。区疾控中心要写出除“四害”工作可行性调研报告。
2、全面防治阶段
环境防治
(1)发动群众彻底整治环境卫生、清理杂物、堵塞鼠洞、堵抹蟑螂栖息的缝洞,清除卫生死角,清除鼠迹、蟑迹、健全和完善防鼠、防蟑螂设施(建设防鼠网等),减少鼠和蟑螂的食源和栖息场所,防治鼠和蟑螂。
(2)发动群众彻底清扫室内外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各种
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化储存、袋装化管理,经常冲刷厕所、畜禽圈舍、厨房灶台、厨具、水池底部,健全防蝇设施(风幕、纱罩、纱门、纱窗等),清洗门窗、桌椅污垢,清除蝇孳生地,控制蝇的食源和栖息场所,防蝇。
(3)发动群众彻底清除各种闲置积水、疏通污水沟,清
理室内花钵、泡菜坛、厕所、饮水杯、饮水机、厨房和卫生间等积水容器中的积水,对确需养花草的微量营养水可加少许食盐,清除蚊虫孳生地,减少蚊的栖息场所,健全防蚊设施(纱门、纱窗、蚊帐等)防治蚊虫。
(4)发动群众使用鼠笼、鼠夹、粘鼠板、电子捕鼠器、
驱鼠器、人工捕打等进行灭鼠,使用捕蟑盒、人工捕打、开水烫杀等进行灭蟑螂,使用吸蚊器、人工捕打、降温等灭蚊虫。使用捕蝇笼、粘蝇纸、粘蝇带、蝇拍、灭蝇灯、人工拍打等灭蝇。
化学防治
灭鼠:
(1)2006年4月20日、10月20日,区疾控中心进行投药前鼠情调查,采用粉迹法,按东、西、南、北、中分5个点进行,每个点调查房间不少于200间,总调查房间不少于1000间,每间布粉2块(大房间按15平方米折合1间计算,室外按每10米折合1间计算),其中居民住户占20%,一般单位占20%,特殊行业占60%(每个被调查单位所查房间最多不超过20间)。
(2)2006年4月21—27日、2006年10月21—27日,
开展大面积投药灭鼠活动。使用药品主要由重庆市有害生物防治协会提供,投药要求覆盖率、到位率、饱和率达95%以上,毒饵保留7-15天。投药方法是室内每间(大房间按15平方米折合1间计算)投放2-3堆,每堆15-25克,室外每隔3-5米投放1堆,每堆20-50克,沿墙根或靠物体边缘投放,尽量避雨,尽量投放到鼠洞口、鼠道上、下水道口、垃圾、厕所和杂物堆等鼠容易出没和活动的场所,连续投药7天,第1天全面投放,第2、4、6天查补,吃多少补多少,吃完加倍投放,并注意观察,记录鼠摄食情况,同时加强安全监督和防范,确保误食毒饵畜禽和人员及时发现,并及时送医院注射维生素K1解毒。
(3)2006年5月12日、11月12日,区疾控中心进行投
药后鼠情调查,方法同投药前。
灭蟑螂:
(1)2006年8月10日—2006年8月25日,区疾控中心
进行投药前蟑情调查,采用药激法(用0.3‰的二氯苯醚菊酯酒精溶液),按东、南、西、北、中分五个点进行,每个点调查房间不少于100间,总调查房间不少于500间(大房间按每15平方米折合1间计算),其中重点单位占60%,一般单位占20%,居民住户占20%(每个被调查单位的房间最多不超过15间)。
(2)2006年8月25日—2006年10月31日,开展大面
积投药灭蟑螂消杀活动,使用药物主要由重庆市有害生物防治协会提供,投药要求毒饵每户1小包,蟑螂侵害严重,防治范围较大的特行和居民住户,可按其实际情况核发药品,同时加用滞留喷洒药物进行加强防治,毒饵投放要求点多、面广,尽量投放在厨房的碗柜、水池、灶台、厕所墙角、抽屉、衣柜、角柜内以及煤堆、杂物堆等蟑螂易于出没和栖息的场所,药笔的使用要涂成密闭的封闭圈或“井”型,粗度达1.5-2厘米。滞留喷洒要由除“四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药方法由外向内、由上向下,同时根据防治对象采用扇状、线状和点状喷头。药液浓度要根据厂家的理论依据、蟑螂侵害程度、种类等确定,对侵害严重和发现有德国小蠊的场所要适当增大浓度和消杀次数,进行反复灭杀。要求除“四害”工作人员发放药品时要向用药单位和居民住户讲清使用方法,由专人(正常成人)保管、使用药品,在实施滞留喷洒前,要将家里的饭菜和食品、物品、厨房用具等安全收藏,避免药物污染,施药后用清水对厨具、用具等进行细心清洗干净后再使用,确保安全。
(3)2006年11月10日—2006年11月20日,区疾控中
心进行投药后蟑情调查,方法同投药前。
灭蚊:
(1)2006年8月10日—2006年8月25日,区疾控中心
进行投药前蚊情调查,按东、南、西、北、中分5个点进行,调查成蚊用电动吸蚊器,每个点调查4户,总共调查20户,蚊幼虫蛹的孳生情况调查用目测方法,每个点调查水体4处,计算阳性孳生率,调查范围可包括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和废旧轮胎、陶瓷缸罐存放处等特殊场所。
(2)2006年8月26日—2006年10月31日,在全区城
区全面开展灭蚊消杀活动,时间是9月份、10月份各开展一次,总共全面开展2次,使用药物主要由重庆市有害生物防治协会提供,成蚊防治主要采用滞留喷洒药物的方法,喷洒区域主要包括居民户室内、畜禽圈舍、住户周围有水体孳生蚊虫的区域。蚊幼虫防治主要是在室内小型水体中加盐或在污水中加药,为提高药效,可将原药加水稀释到合适浓度后再使用,对一些花钵、绿化带、污水沟和厕所、垃圾站等的孳生地可用浇泼的方法进行灭蚊。施药前要尽量将食品、用具和物品收藏好,施药后必须将厨具、用具清洗干净后再使用,确保安全。
(3)2006年11月10日—2006年11月20日,区疾控中
心进行投药后蟑情调查,方法同投药前。
灭蝇:
(1)2006年8月10日—2006年8月25日,区疾控中
心进行投药前蝇情调查,按东、南、西、北、中分5个点进行,调查成蝇用诱蝇笼、粘蝇带和目测法,每个点调查居民4户、饭店2家、食品加工1家,总共调查20户,蝇、蛆孳生情况调查用目测方法,每个点调查垃圾点2处,果皮箱2处,垃圾站(房、斗、池)1处,同时调查居民户的垃圾处置情况计算出蝇、蛆的阳性孳生率。
(2)2006年8月26日—2006年10月31日,在全区城
区全面开展灭蝇消杀活动,时间是9月份、10月份各开展一次,总共全面开展2次,使用药物主要由重庆市有害生物防治协会提供,成蝇防治主要采用滞留喷洒药物的方法,喷洒区域主要以居民住户室内、厕所、垃圾道口、垃圾站(房、斗、池)、果皮箱、垃圾场、绿化带、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特殊场所。蝇蛆防治主要是在以上场所的底部,垃圾污物、污水沟等卫生死角处,药物浓度按使用说明的理论依据,结合具体防治对象实际确定,室内墙面和房顶喷洒药量为50ml/m2,将墙面喷湿,按照由外向内、由上向下的原则,合理选择使用线状、扇状和点状的喷头,灭蛆以使用浇泼的方法为主。对垃圾场等蝇侵害特别严重的场所,每半月消杀一次。
(3)2006年11月10日—2006年11月20日,区疾控中
心进行投药后蟑情调查,方法同投药前。
在开展除“四害”活动期间,区疾控中心对“四害”情况
要进行全程监控,逐月规范开展“四害”密度监测,按时按要求规范填报“四害”密度报表,各街道、各单位对“四害”危害严重区域要反复开展消杀活动,长期进行巩固投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综合防治,确保2006年11月31日前将鼠、蟑螂、蝇密度控制在全国标准以内,蚊密度不超过全国标准的3倍。
在开展活动的同时,必须健全和完善除“四害”各项工作
资料,并对除“四害”活动情况分别进行分析研究,总结评价除“四害”效果。
3、巩固提高阶段
继续开展巩固投药杀虫灭鼠活动,请重庆市除“四害”专
家对我区除四害达标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确保我区除四害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区标准》。
六、职责分工
根据《重庆市除四害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防范和杀灭四害的义务,并承担除四害所需经费。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区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技术指导、效果监测,各级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抓好所属单位及社区的除四害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区爱卫办:制定方案,组织协调,检查评比。
2、财政局:负责落实城区公共区域除四害专项经费。
3、区疾控中心:负责除四害活动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制定除四害技术方案;编印卫生宣传资料;四害密度的常年监测。
4、区卫生监督所:负责监督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医疗卫生、餐饮等单位的灭鼠杀虫工作。按《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重庆市除四害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加大除四害工作执法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除四害的违法违规行为。
5、建委:负责城建系统灭鼠的宣传教育和市政工程下水道系统、房地产开发建房、建筑工地和未出售房屋等处的灭鼠杀虫达标。
6、区市政管理局:负责环卫职工的除四害宣传教育,搞好公厕、垃圾箱、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公园、游园、绿带、绿点等处的灭鼠杀虫达标;
7、区商委:负责商业职工的除四害宣传教育和商业、饮食、粮食、副食、超市等行业的灭鼠杀虫达标;
8、区交委:负责所属单位、汽车站、港口客运站、码头、收费站、飞机场、火车站等处的灭鼠杀虫达标;
9、区教委:负责教育系统师生除四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各类学校、幼儿园的灭鼠杀虫达标;
10、区卫生局:负责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灭鼠杀虫达标;
11、区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的灭鼠杀虫达标活动。
12、区广播电台、电视台、三峡都市报: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大力宣传灭鼠杀虫有关知识,提高全社会除害防病意识,使广大市民自觉参加。
13、各镇乡、街道,各区爱卫会委员单位、区级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召开各类会议,组织干部群众学习《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重庆市除四害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向干部群众宣传除四害的意义、方法、安全操作、注意事项,讲清除四害是单位、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形成全区干部群众人人动手除四害的氛围。组织各种宣传形式,掀起声势浩大的灭鼠杀虫宣传活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各单位要利用会议、标语、专栏、黑板报等形式宣传灭鼠杀虫达标活动、灭鼠杀虫方法、注意事项等灭鼠杀虫知识,负责做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灭鼠杀虫达标。
七、保证措施
1、经费保障。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城区公共环境的除四害经费由区财政按区爱卫办预算划拨。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户等自已负担除四害经费。
2、技术保障。区疾控中心要负责做好我区除四害活动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拟定除四害技术方案,编制除四害宣传资料,四害密度监测,城区公共场所环境的鼠、苍蝇、蟑螂、蚊密度调研和防制经费评估等工作。使我区除四害工作规范、科学推进,确保达到国家除四害标准。
3、法制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依法做好除四害工作,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重庆市除四害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履行自已的职责。
4、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区爱卫会与各街道和区爱卫会委员部门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年终检查评比,奖惩兑现。今年凡是除四害达不到国家标准和不履行自已的除四害职责,影响我区除四害工作的单位和部门,取消评选爱国卫生、文明单位资格。由有关部门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