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解书睿)
万州城区居民缴纳生活垃圾处置费,今年更加方便了。记者4月15日获悉,牌楼、钟鼓楼等街道办事处创新征收模式———首次委托专业劳务公司上门入户代收,不仅得到了辖区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为万州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试行社会化征收走出了一条新路。
试行便民征收模式
此前,对于垃圾处置费的征收难,牌楼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深有感触。“由于部分居民不了解政策,有时收取一户居民的垃圾处置费要跑数趟,花费一两个小时。每天不断爬楼,反复解释说明有些居民还是不理解,天天嗓子都是嘶哑的。”
2月27日,为加大征收力度和方便居民,牌楼街办与万州区佳灵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委托“佳灵”代收辖区居民垃圾处置费,由于政策宣传和服务到位,广大居民给予了支持配合,征收效果非常显著。“一个月时间,牌楼辖区居民缴纳的垃圾处置费便达14万元,占2008年征收任务的80%以上。”多年来垃圾处置费征收难的尴尬局面,由此彻底改变。
目前,钟鼓楼街办和沙河街办也与“佳灵”签订了垃圾处置费委托征收协议,高笋塘街办同样表达了这一意向。
文明征收服务到家
据悉,征收人员都经过了专业培训,熟知城市垃圾处置费的政策规定。每天利用早、中、晚居民在家时间,上门入户征收,极大地方便了白天忙于上班的居民。同时改变了街办直接征收因人员不够,或上下班时间限制落下的空当。
按照规定,征收人员必须文明征收,依法征收,出示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相关文件,佩戴街办核发的工作证,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垃圾处置费定额收据,并须两人一组上门收取。违者,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有疑问者,可拨打万州区市政管理局电话58241226,或辖区街办电话咨询。
看清收费标准给钱
记者了解到,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后,考虑到社会承受能力,万州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居民按最低标准6元/户·月征收(重庆主城标准为8元/户·月);暂住人口按1.8元/人·月计收;商业网点和企业单位另按相关标准收取。一次性缴清全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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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可免缴垃圾处置费
按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对象为万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暂住人口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但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居民户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户可凭有效证件,经征收单位核准后,免缴垃圾处置费。
垃圾处置费与清洁费不同
一些居民将垃圾处置费与清洁费混为一谈,总认为是重复收费。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居民、单位均有缴纳垃圾处置费的责任,对不缴纳的可给予一定处罚。清洁费只是一种服务性收费,享受该服务则需缴纳,并非强制性质。《万州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界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不包括居民清洁费和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的清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