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禁渔期(2月1日至4月30日)到了,禁渔期禁没有禁渔,千万双眼睛在盯着。
2月17日上午,踩上了禁渔期高压线的万州主城区一超市被市民举报———万州区渔政执法人员在该超市内,现场查获标签为“野生甲鱼”的甲鱼7只(总重7公斤),标签为“长江野生黄辣丁”的黄辣丁16.5公斤,以及一条仅剩头部及胸部的野生鲶鱼半条,重达6.2公斤。
按照相关法规,违规销售的这些天然水域鱼类被渔政执法部门当场暂扣,从事违规销售的超市还将因此付出代价,遭到相应处罚。
新闻现场
禁渔期市场大检查提前启动
2月17日上午9:30,记者匆匆赶到人来人往的该超市水产品销售区时,违规销售的甲鱼、黄辣丁及鲶鱼都已经下柜,刚刚称完重量,等待进一步处理。
渔政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接到市民举报后,他们当即现场检查,原本定于2月18日开始的禁渔期市场大检查也提前启动了。
据悉,18日开始的禁渔期市场大检查中,渔政执法部门将对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码头等场所及长江等天然水域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力求达到“船入港,网入库,江中无渔船,市场无河鱼”的禁渔目标。
野生鱼类超市明码标价
记者看到,在该超市水产品销售区,“野生甲鱼”、“长江野生黄辣丁”的标签与其他鱼类的标签一样,高高挂起非常醒目,均是明码标价———产地重庆,“野生甲鱼”188元/斤,“长江野生黄辣丁”28元/斤,而且都是活体。
超市管理人员对执法检查较为配合,主动将违规销售的鱼类下柜,而且提供了销售记录,一再称违规销售都是因为不知道禁渔期相关规定,并表示一定按期前往渔政部门接受处理。
在依法进行了现场检查笔录后,违规销售的三种野生鱼类被执法部门暂扣。
不少市民发言赞成禁渔
看到着装的渔政执法人员在超市检查,一些顾客围上来,发现是超市销售野生鱼类被渔政部门查获一事后,好几位市民都议论说,现在正是鱼类繁殖产卵期,不应该再捕捞,卖河鱼确实不对。
“现在市民觉悟高,看到你们的报道后,连河坝钓鱼的人都打电话来问我们,现在还可不可以钓鱼。”渔政执法人员这样告诉记者。
随后,渔政执法人员还对其他几家超市进行了检查,没有再发现违规销售的野生鱼类。
新闻背景
三峡都市报公布的举报电话起作用
2月14日,三峡都市报在今日要闻版(A3版)刊发《有人到长江里捕鱼请您举报》一文,引起了万州市民的广泛关注。文中一个小标题就是“禁渔期违规销售天然水域鱼类要受罚”———即禁渔期间禁止销售、经营天然水域鱼类。
万州区渔政处相关负责人称,三峡都市报的报道起了作用,超市明码标价经营野生鱼类,就是市民依照报道公布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的。
三峡都市报记者 张龙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