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黄明安 实习生 范晴)
4月10日,万州区太白街道红光社区建有物业B6栋的百余居民联名向三峡都市报反映,在他们“井”字形四方楼院中间,堆积的垃圾臭味逼人,目前气温回升,他们担心垃圾经四方楼院蒸笼般烘烤后,让他们无法自由呼吸空气,“我们有没有呼吸权?”
市民求助:我有没有呼吸权?
4月10日,记者赶往现场调查。在红光社区建有物业B6栋的一张姓居民家,透过窗户,记者看到“井”字形的楼宇中间,有一高一低两块大小差不多的地坝。在地势高的地坝里,有一些沙子和建筑垃圾;地势低的地坝里,则是厚厚一层各种各样的生活垃圾,就连靠近地坝边的一二层居民楼的窗户雨篷上,都堆满了垃圾,但记者在现场未闻到特别的异味。
“看着就心烦,根本不敢开窗。”该居民无奈地说,这是前几天下雨冲掉了部分垃圾与异味。68岁的张先生在此住了两年多了。他说,自从他住进来后,四方院的住户逐渐增多,楼上住户乱扔垃圾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因自己有严重的呼吸道疾病,垃圾这样堆积,使他整天不敢开窗。为了改善生活环境,他曾挨家挨户地叩开邻居家门,请他们不要乱扔垃圾。居民当时都答应了,但事后还是照常乱扔,张实在受不了,“我有没有邻居间的呼吸权?”
居委会态度:乱丢垃圾制止不了
“这是两家单位开发的房子。”建有物业管理部的杨女士告诉记者,在这个四方院里,他们物管部负责管理了两个方向的房子,即地势高的地坝相连的房子,另两个方向的房子是一家单位开发的。地坝里堆积的沙子和建筑垃圾是底楼居民正在装修住房,很快就会清理走,不存在生活垃圾问题。主要是那块地势低的地坝,一直荒芜,没有进行配套建设,于是,对面两个方向房子里的居民就从窗户往外乱丢垃圾。“仅我们这两个方向的房子就住着70多户居民,垃圾臭味令居民怨声载道。”
太白街道红光社区的伍书记告诉记者,居民也曾多次向他们反映过这个问题,从窗口丢垃圾的居民楼住着一家单位的职工,因为没有物业管理,社区居委会出面找过居民楼的业主单位,该单位曾经清理过一次生活垃圾,但不彻底。同时,楼上居民乱丢垃圾行为得不到制止,致使问题得不到解决。伍书记表示居委会仍将尽最大努力,继续做工作。
律师观点:可依法追讨相邻权
升腾律师事务所盛荣相律师表示,按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关于相邻权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互助团结、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排水、通行、采光、通风等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根据该居民楼的情况,受害居民楼居民可选代表与职工楼的邻居协商,如无果,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