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钟伟 通讯员 万爱军 文/图)
行人闯红灯、抢道过马路极易造成交通事故。12月25日起,万州区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集中警力整治万州主城区行人乱穿马路的违法行为。当天,二中队共纠正行人乱穿马路的违法行为100多起,首次现场对3名乱穿马路的行人处以10至50元的处罚。
乱穿马路当场遭罚
12月25日上午9点,记者跟随万州区交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交警来到白岩路“三羊开泰”路段。现场交警告诉记者,这里可说是行人违法的重灾区,由于这里是繁华地段,一些行人就趁着机动车行进的间隙,在车流里穿插。一些骑非机动车者也“见缝插针”,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交汇在一起,其安全令人担忧。

交警正在处罚乱穿马路的行人。
一转眼,交警已经逮住了一名男青年:“你横穿马路,请交罚款10元。”男青年一愣,刚想申辩,看到记者的镜头,马上低着头,从口袋里掏出10元钱,交了款还等不及开出单子,就掩脸走了。交警一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张胜勇告诉记者,这是处罚最顺的一次了。一般碰到的情形是,看到交警来了,要不就跑,要不就称自己没有钱。”
交警表示决不手软
据了解,当天交警一大队二中队共纠正行人乱穿马路的违法行为100多起,共对3名乱穿马路的行人处以10至50元的罚款。
“为确保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秩序的畅通,交警部门对行人乱穿马路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重处。”二中队有关负责人称。同时,这位负责人表示,加大处罚力度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行为,具有其积极意义,但处罚毕竟不是目的,只有每个交通参与者真正知法守法,切实树立起文明交通的观念,才能建立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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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