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招县级工作人员
为加快建设渝西川东地区区域中心城市步伐,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具体岗位及详细情况见《荣昌县201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常住户口在重庆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在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期间及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