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招县级工作人员

2010-08-28 11:38 【字号: 】 【打印

    为加快建设渝西川东地区区域中心城市步伐,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具体岗位及详细情况见《荣昌县201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常住户口在重庆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在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期间及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