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张龙平 实习生 李栋政 熊于萍) 万州城区垃圾处置费征收过程中乱劈柴的行为再次被严格禁止。
日前三峡都市报“市民广场”刊发的一篇报道有了回音———就万州城区部分地方超范围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一事,万州区市政局召开专题会议,严禁各征收单位超范围征收,已经超范围征收的垃圾处置费也将从征收单位上缴的垃圾处置费中扣除。同时要求严明纪律、严格查处征收过程中不按标准征收和征收后不给财政专用票据的行为,维护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的严肃性,使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得到城市居民和各方面的支持、理解。
记者了解到,有个别街道办事处委托的垃圾处置费征收人员超范围向商业门店、单位等征收垃圾处置费,甚至收“人情费”、“关系费”,扰乱垃圾处置费正常征收秩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近日,区市政管理局召开了由各街道办事处、区环卫处负责人参加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会。会议通报了半年来各征收单位垃圾处置费征收情况,并就今年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提出以下要求:各征收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添措施,认真履职,确保全年征收任务的完成;各征收单位要严格执行《万州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按委托征收范围做好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严禁超范围进行征收,对超范围征收的垃圾处置费将从征收单位上缴的垃圾处置费中扣除;要强化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对委托征收单位必须加强监管,上门征收人员必须持有收费许可证,财政专用票据、收费工作证件,同时要严明纪律、严格查处征收过程中不按标准征收和征收后不给财政专用票据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使“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的观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得到城市居民和各方面的支持、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