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丁靳)
从现在开始,一项便民利民的劳动仲裁文书“专用通道”由重庆劳动保障部门和邮政部门联合启用。据了解,这个“专用通道”是为了保障和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依法行使劳动仲裁权利,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而开办的劳动仲裁文书特快专递业务。
目前,重庆开通的这个“专用通道”的收寄范围暂定为劳动争议仲裁的各类文书,包括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通知书、申请书或反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决定书、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
这个业务要求邮政部门必须准确、及时地办理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要送达的每一件法律文书,严格把好收寄、封发、投递关,确保送达质量和时限。并要求做好邮件回执返回工作,对未妥投邮件,应在批条上详细批注未妥投原因、经手人及再投时间。
这种专递的信封及专用详情单都是由邮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专门使用。投递时要求,必须确保“门到门、桌到桌”的服务水平,按邮件详情单上最具体的地址投递。投递时限是“劳动仲裁专递”邮件到达投递局的五日内,应按照详情单上的地址投送三次(未能一次或二次成功送达的)。
投递时,投递员应请收件人在邮件详情单的“回执联”上据实签收,同时注明收到时间,收件人指定代收人的,指定代收人的签收视为收件人本人签收。
寄退时,应在详情单上的“内件说明”栏加盖“劳动仲裁专递回执”戳记。“劳动仲裁专递”邮件在寄递过程中,如发生丢失、损毁,相关部门应迅速查清责任,并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协商,补办相关手续,免费重新寄递;“回执联”在投递局反馈收寄局的寄递过程中,如发生丢失、损毁,收寄局迟迟未能收到的,收寄局应及时向投递局查询。
遇“劳动仲裁专递”邮件因特殊原因无法寄退回执联的,可由收寄局在邮政速递查询网下载投递情况,加盖查询部门日戳后送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劳动仲裁专递”送达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