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北京奥运火炬接力万州传递工作通告 万州府通[2008]7号 2008年6月16日,北京2008奥运火炬接力传递活动将在万州举行。为确保传递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必须服从指挥,有序参与和理智观看火炬传递。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违禁物品入场,不准带包入场。严禁冲闯警戒线、堵塞传递路线,不准尾追跟跑。严禁拥挤、起哄和寻衅滋事,不准高声喧哗和乱扔物品。严禁攀爬建筑物和树木,不准损坏市政设施和花草树木。注意提高警惕,严防别有用心的人捣乱破坏。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将于2008年6月16日对火炬传递所经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禁止非火炬传递任务车辆在下列时段通行以下路段:
(一)07:00—08:40,安宁路国际大酒店段—百安大道—安庆路—汽车南站;
(二)08:20—09:50,万川大道—长江大桥—金陵路—北滨大道一段—北滨大道二段—吴家湾—万州大桥—名亨小区—天龙路—海关路—天城大道—石宝大桥—万安大桥北桥头—北山大道—幸福路;
(三)09:30—10:50,长江二桥—江南大道—金岛路—玉龙路—南滨大道—陈五路—五桥立交桥—上海大道。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择时、择道通行,以减轻火炬传递期间城区交通压力。
三、火炬传递期间,对长江大桥、长江二桥、万安大桥、万州大桥、石宝大桥实行短时间封闭,禁止行人通行、滞留。
四、对干扰、破坏火炬传递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