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丁靳)
为进一步做好万州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充分发挥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积极作用,万州区根据日前召开的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将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政策作出一定的调整。昨日,万州区就业再就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相关涉及人员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小额担保贷款期限调整
“通知”称,这次调整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是将原确定的“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人结清前次贷款本息后可申请续贷,续贷期限不超过1年”的规定,调整为“可根据本人自愿申请贷款期限为2年。借款人期满后,还需贷款的可直接向承贷金融机构申请商业性贷款,财政不再贴息”。
相关人员担保额度调整
这次对国家工作人员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的担保额度也作出了调整,即将原确定的“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员工个人可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担保,但最多担保金额公务员个人不超过7万元;企事业单位员工个人不超过3万元”的政策,调整为“凡属万州区的公务员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都可为全区范围内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贷户提供担保,国家公务员提供担保额度为5—15万元,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提供担保,参照国家公务员额度办理。”
“通知”指出,万州这次确定重庆三峡银行万州营业部、万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万州区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承贷机构,申贷户可以自行选择其中一家承贷金融机构进行申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