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侯义祥)
6月2日,重庆市委常委、万州区委书记吴政隆主持召开区委三届第50次常委会会议。会议听取了《万州区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汇报,强调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建设和谐万州。
区委副书记李世奎、刘新宇,区委常委刘光术、张正海、谭登平、汤志光、白文农、邓绪学、汪夔万、蒲彬彬出席会议。
把“住有所居”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抓好
吴政隆指出,“住有所居”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和具体体现。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坚持每年实施廉租住房建设,有效解决了一批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吴政隆强调,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分类保障、逐步到位,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努力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重视改善进城农民工居住条件,切实推进危旧房、旧住宅综合整治,力争到“十一五”末,使我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深入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吴政隆要求,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方式相结合,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能力。
要在2008年底前,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2009年底前,对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规定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到2010年底前,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标准为家庭人均使用面积达到10平方米。随着万州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等因素的变化,要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和保障面积进行动态管理,并实行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建立健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体系
吴政隆强调,要加快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体系。
有效增加廉租住房房源。要采取新建、收购、改建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有效增加廉租房供应。要坚持经济适用原则,采取小集中、大分散的形式,科学规划,保证住房建设质量,充分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建成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要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明确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要按照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要加快危旧房屋改造,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吴政隆强调,要落实好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努力使城市低收入困难群体整体融入和谐社会大家庭。
会议决定开展2008年“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比表彰活动,并两年举办一次,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会议听取了四期移民搬迁安置进展情况汇报。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能快则快尽量快,加快移民搬迁、房屋拆除、还房建设和库底卫生清理,一鼓作气完成四期移民搬迁任务。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先玉、区政协主席饶才邦列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丁坤林、魏大学分别列席了相关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