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丁靳 张绍万)
昨日,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劳动保障公众信息网”发出通知,确定了全市2008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供企业确定职工工资增长率参考。其中,企业生产效益好的,职工工资最高可涨20%。这也是重庆首次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指导线”。
工资指导线分三个档次
“通知”规定,重庆2008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平均增长线分为3个档次。
其中,2008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平均增长基准线为15%;2008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平均增长上线(预警线)为20%;2008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零增长或5%以内增长。
今年4月,重庆市统计局与市劳动保障局公布了“2007年度职工社平工资”,其中职工月均社平工资是1925元,而主城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680元。
按照“通知”要求,企业在给职工增加工资时,应当以上年度全市职工社平工资作为增加工资的计算基数。企业如果没有给职工加工资,其支付给正常工作的职工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月均最高可涨385元
据悉,企业给职工加工资,很多时候是老板一句话,而“通知”实施意见就提出了3项措施,以确保企业在实施时能有比较详细的参照。
其中,企业在2007年度经济效益增长快的,但是,企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又未达到全市月均社平工资2倍,工资增长幅度可以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执行。
2007年度经济效益增长,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了全市月均社平工资2倍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以在基准线和下线区间内执行。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与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可根据企业的承受能力,企业可执行工资零增长或在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在5%以内增长。
“通知”规定,职工工资不足2倍社平工资的,工资增长率最高可执行20%上线标准。照这样计算,企业如执行20%的工资指导线,职工今年月均工资最高就能涨去年社平工资1925元的20%即385元。
所谓“工资指导线”,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企业则参照指导意见,在经济效益提升基础上,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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