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张龙平)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地震孤儿成为最受牵挂的群体,国内外许多热心人士主动提出收养灾区孤儿,其中也包括不少重庆市民。灾区孤儿怎么依法收养,收养需符合哪些条件,需要走哪些程序,近日,重庆市民政局给出了明确说法。
据了解,目前民政部门和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对于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和暂时查找不到父母的儿童会予以妥善照顾,并尽一切可能查找孩子们的父母和幸存的亲人,这样对孩子的康复会更有利。在灾区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后,有关部门将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接收和安置孤儿,并尽早开展孤儿的收养工作,使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申请人可以依法收养灾区孤儿。
重庆市民政局指出,由于儿童收养的手续比较复杂,市民一定要通过当地民政部门进行依法收养,不能个人私自收养。如果决定要收养四川灾区孤儿,市民可以先预约登记,市民政部门将做好登记记录,届时,符合收养条件的重庆市民可按照《收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孤儿收养。
具体的收养方式是,如果重庆市民决定要收养四川灾区孤儿,可以按照以下地址和联系方式进行预约登记,重庆市民政局救助热线,地址是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电话66001919。重庆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地址是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9号同聚远景大厦14楼,电话67727736、67727737。 相关链接>>> 收养条件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孤儿的父母必须符合如下条件:(一)必须年满30周岁;(二)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无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四)身体健康,未患有医学上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