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丁靳) 4月26日上午,万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万州区总工会联合在高笋塘广场搭台宣传即将于5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整个上午,从劳动专家一落座就没有消闲的时候,有近800多名劳动者及市民前来,摆谈劳动维权中的苦恼,并向劳动专家“求法”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专家结合万州劳动者和市民反映劳动争议最突出的三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图为活动现场。 三峡都市报记者 杨杰 摄
劳动仲裁要多久能拿到裁决书?
一位中年劳动者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要多久才能拿到裁决书?比以前是否要快些?
“肯定比原来要快一些!新法主要解决的就是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程序太复杂、时间太长的问题。仲裁周期几乎缩短了一半。”专家解释,“现行的仲裁期限一般为74天,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到104天,而按照新的《仲裁法》规定,一般的期限是50天,其中5天是受理的批准期限,45天的仲裁期限,如果需要延长,最长只可以延长到60天,周期几乎缩短了一半。”
没办社保遭辞可否申请仲裁?
在一家企业上了五六年班的一中年保安称,他在上班期间只有工资,单位没有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在他们提出来以后,又被单位于2007年12月解除了劳动关系,现在他们是否可以为社保问题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专家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可望“一裁终局”。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在劳动者不向法院起诉,且用人单位也没有足够证据到中级法院去申请撤销裁决的情况下,仲裁裁决后,自做出之日就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监察和仲裁可否同时进行?
一位年轻女士说,她的丈夫在一个工地被包工头拖欠了工资6000多元,现在他们已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但有人又告诉她,也可以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也许比仲裁要快一些。她想问的是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可不可以同时进行?
专家解释,根据规定,如果要投诉到劳动监察去处理工资问题,劳动争议仲裁方面就应该去撤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