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冯浪涛)
4月21日,万州区消委发出今年第三号消费预警提示,提醒老年消费者不要轻信保健品公司推销员的口头承诺,应谨慎对待保健品。
据介绍,近段时间,不少老年消费者到区消委反映个别经营保健品、医疗康复器械的商家采取在小区里、药店门口设义诊服务点,或邀请老年人在郊外农家乐上保健课免费为老年朋友检查身体,散发宣传资料、赠送小包装、小剂量的保健品、药品、试用康复保健器材推销保健产品。使一些老年朋友被商家热情周到的服务、推销员宣传的神奇的功效所吸引,碍于情面,购买保健品、药品,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花几百元、甚至几千元买来的保健品不仅价格昂贵,也没有所宣传的“药到病除”的神奇功效。
当消费者找到推销员退货时,此时推销员的态度与当时邀请参加听免费保健课时的态度截然不同了,不是经理不在家,就是不接电话,即使见了面也要说一大堆理由:一是产品包装已经拆开;二是每个人都有个体差异,无法保证使用者都有效;三是宣传单上的内容已经有关部门审核,有什么问题与公司无关,况且推销员没有宣传产品对疾病有治疗作用,只说有辅助作用,是消费者自己理解有误;四是无效可退货的承诺不算数。总之,推销员会以种种借口推诿不同意退货,让消费者气得无话可说。
为此,区消委提醒老年消费者:一是不要轻易参加上免费保健课、农家乐游玩,对那些上门服务的"热心人"要多留个心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二是不要轻易将电话号码、家庭住址透露给陌生人;三是不要购买上门推销的任何商品;四是不要错把保健品食品当药品购买,"保健品"只能起到保健作用,对疾病没有任何治疗作用;五是不要轻信保健品公司推销员的口头承诺;六是确需购买保健品最好到正规经营的专销门市或药店购买;七是购买保健品后要认真检查有无生产厂家、出厂时间、保质期、使用说明书;八是购买保健品后,一定要索取购物发票,避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无索赔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