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左二)在接受记者采访。
卫生部当日公布,牙防组违规收取“认证”费208.5万元;牙防组主要负责人两年中多领取职务补贴4.6万元、违规一次性领取住房未达标补贴7.4万余元。
新华社记者何俊昌摄
备受关注的牙防组事件尘埃落定,牙防组“黑洞”究竟有多大,卫生部给出了权威结论。
6月11日,卫生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对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1997—2006年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卫生部认定,牙防组违规收取“认证”收入为208.5万元,该数字与此前媒体公布的审计结果有一定出入。
“认证”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有关单位将尽快彻底清理牙防组遗留问题。
卫生部的审计报告认为,牙防组存在三大违规问题:
违规收取“认证”收入208.5万元。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颁布后,牙防组在没有取得认证许可情况下,继续开展牙膏功效技术评价活动,收取相关费用208.5万元。
违规领取补贴。牙防组的主要负责人两年中多领取职务补贴46000元、违规一次性领取住房面积未达标补贴74174.4元。截至目前,上述补贴已全部退回。
财务管理混乱。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未经批准开设账户。1997年牙防组未经批准,开立银行基本账户,2006年11月被撤销;二是对外贷款问题。1994年,牙防组贷给广东省澄海县黑妹保健用品厂50万元,未及时收回,造成直接损失15.4万元;三是补记入账。牙防组1994—2006年收取赞助款等18.4万元,并直接支出7.6万元,未及时入账,至2006年7月才补记入账;四是奖金、补贴、劳务费发放名目繁多,支出随意;五是资产管理不规范。牙防组印制的牙防宣传书刊、图书资料等没有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核算和管理;六是牙防组使用牙防基金会票据收取赞助等款项,使用基金会外汇账户提取外汇,用于牙防组人员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根据以上审计结果,卫生部决定,牙防组收取的“认证”收入全部上缴国库;鉴于牙防组已撤销,卫生部将责成有关单位尽快彻底清理牙防组的遗留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此前,媒体公布的审计结果与此有一定出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审计部门在审计工作初步完成后,应拟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是初步审计情况,被审计单位接到征求意见稿后,应就报告内容在单位内部进行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反馈给审计部门。审计部门核实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规范口腔保健品认证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成立口腔卫生处负责全国“牙防” 。
毛群安指出,卫生部将举一反三,加强社团和非法人机构管理工作。针对牙防组在内部管理和业务监管方面所暴露的问题,卫生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对主管社会团体和非法人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尤其是财务收支的管理。同时,卫生部要求有关组织和团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依据章程开展业务活动。
近年来,卫生部印发了《卫生部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卫生部关于调整基金提取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目前,卫生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口腔保健品认证管理办法”和“口腔保健用品功效检测的标准”等规章制度和标准,以进一步规范口腔保健品的认证工作。
牙防组撤销后,原承担的工作由卫生部统一安排,群众性牙病预防保健技术工作和有关事务性管理工作,将以委托形式交专业社团或机构承担。同时,卫生部在疾病预防控制局成立口腔卫生处,负责全国牙病防治管理工作。
有媒体记者问:中华口腔医学会等机构是否可以“推荐”牙膏产品?毛群安指出:希望媒体在下结论之前,征求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为了避免对公众的误导,应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判定。
牙防事业不能停下脚步
我国口腔保健水平依然落后,牙防事业任重道远。
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是卫生部于1988年批准成立的。自成立以来,牙防组在大众口腔健康促进、提高群众自我口腔保健水平、基层专业人员培训,以及协助卫生部制定我国口腔卫生保健工作规划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不断强化和行业民间组织的快速发展,牙防组已难以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卫生部决定予以撤销。
牙防组事件曝光后,我国口腔医学界200多名专家曾联名呼吁:不要全盘否定牙防组的工作成绩,尽量避免给我国的牙病防治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专家们认为,牙防组的口腔健康教育和启蒙活动几乎覆盖全国各地,赢得了国际同行的高度赞誉。以一个数字为例,在全国牙防组的推动下,我国五岁年龄组儿童龋齿发病率由1995年的77%下降至如今的66%,明显减轻了患儿的痛苦和治疗牙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同时,全国牙防组组织了三次大规模的全国口腔健康流行病学调查,摸清了我国口腔健康的基本情况,为政府制订牙病防治策略发挥了重要作用。1993年,牙防组还开展了从瑞金到延安的“牙病防治新长征”等公益活动,为边远山区送健康。
世界卫生组织专家认为:牙齿是一个国家健康水平的“窗口”,也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据悉,20世纪80年代,我国口腔保健意识薄弱,牙病情况十分严重。当时,平均每个人有两颗半虫牙,儿童龋齿率更高,平均每个孩子有四颗半虫牙。今天,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口腔保健水平依然落后,牙防事业任重道远。毛群安指出,应理性看待牙防组事件,不要因为牙防组事件中少数人的错误,影响到牙防事业的发展。
(来源:2007年6月12日人民日报 /白剑峰)
新闻背景:
2006年3月,上海律师的一场公益诉讼,使牙防组从1992年开始的违法认证行为被广泛关注,牙防组直接卷入一场信任危机,随即引来媒体及公众的全面质疑。
2006年11月14日,国家认监委和卫生部共同叫停牙防组的非法认证活动;2007年4月30日卫生部决定撤销牙防组;6月11日卫生部公布对牙防组1997—2006年财务收支情况的正式审计结果,认定牙防组存在三方面的违规问题,至此牙防组事件尘埃落定。
三峡时评:
牙防组的“标本”意义

资料图片:牙防组
6月11日,卫生部公布了牙防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沸沸扬扬的“牙防组事件”终于水落石出。
从律师的公益诉讼,到媒体的穷追不舍,再到卫生部撤销牙防组……尽管一波三折,但牙防组的“黑洞”和“蛀虫”,终于暴露在阳光之下。这体现了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政府监督的合力,标志着一个透明开放时代的到来。它告诉人们:随着社会越来越公开,任何“暗箱”都是会曝光的。
客观地说,在中国的口腔保健史上,牙防组功不可没。20世纪80年代,中国人龋齿严重,平均每人两颗半蛀牙。近18年来,牙防组进行了长期艰苦的口腔健康教育和观念启蒙,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全国口腔健康流行病学调查。如今,八成中国人都养成了刷牙习惯,龋齿发病率大幅下降。因此,“两张桌子两个人忽悠了13亿人”的说法,确属夸大之词。牙防组出问题了,但中国牙防事业的“长征”还远未结束。
牙防组的“致命伤”在于,长期栖居在监管的“真空地带”,既无自律,也无他律,最终丧失了公信力。创业之初,牙防组筚路蓝缕,能按规矩办事。随着知名度的提高,企业趋之若鹜,牙防组便开始自我膨胀,出现了“一手收钱,一手卖牌”的违规“认证”活动。由于有关部门疏于监管,放任自流,牙防组的财务问题越来越多,“牙洞”越来越“大”,终于病入膏肓,葬身于公众的质疑和愤怒中。
如今,牙防组已成为一个时代的“背影”。但是,在公众的视野里,依然有不少“学会”、“协会”的身影,活跃在“灰色地带”。有人这样形容中国行业协会的生态:“戴着市场的帽子,舞着政府的牌子,坐着行业的轿子,拿着企业的票子,供着官员的位子”。大凡社团组织,成立之时都有一套神圣的章程。然而,时间一长,不少组织就背弃了中立和公益性质,利用“中国”、“中华”之类的“头衔”,把“金字招牌”当成了“敛财工具”。有的滥搞评奖评优,有的变相“认证”,有的干脆与企业合谋误导公众。这些行为不仅败坏了“权威组织”的形象,也损害了公众的利益。其影响之恶劣,与官员权力寻租无异。而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力,无所作为,甚至包庇纵容,又助长了这一歪风。
作为政府与企业之外的“第三方”,社团组织既是沟通社会的桥梁和纽带,又是社会多元利益的协调者。但是,社团组织的健康发展,仅靠自律是不够的,还必须有一套外部监督和制约机制,包括政府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例如,定期向社会公布财务报告、接受公众和媒体的质询等。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只有推行阳光操作,才能避免公权滥用。同时,有关政府部门要当好“把关人”,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如果社团组织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必然养痈遗患,最终沦为“牙防组第二”。
牙防组是一个“标本”。其价值在于警示后人,避免重蹈覆辙。但愿其他社团组织能引以为戒,加强自律。否则,就会如唐人杜牧所感慨的:“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白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