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市民发现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使用、管理中存在违规问题的,可以拨打电话023-63758111举报,这是2月5日,市公安局对外公布的全市公安机关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非执行紧急警务的警车闪着警灯、拉着警报器从街上呼啸而过,不少群众对此非常反感,认为其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2月起至今年11月底。本次活动重点整治涉案车辆扣押、保管、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和非警务用车、不按规定使用原车号牌、挪用、套用、借用警用号牌、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乱用警灯警报器、警车私用、将警用车辆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等违规问题。三峡都市报记者 黄明安
违规使用情况如下:
公安机关警车
(一)使用的警车属于走私的,被盗抢的,非法扣留、扣押的,借用外单位或私人的,应当报废、拼(组)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二)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牌证的;
(三)转借警车、牌证的;
(四)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的;
(五)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
(六)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
(七)酒后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警车的;
(八)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的;
(九)警车私用,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的;
(十)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带道的。
涉案车辆
(一)违法扣留、扣押的;
(二)挪用、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