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日·咨询★
疑难问题专家来解答
尽管12月4日上午一场雨来得不是时候,但宣传咨询点前人流仍然不断。在高笋塘广场宣传活动现场,万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专家总结咨询问题发现,有三大问题反映最多、现象也最突出。
1 单位突击裁员让人不安
在某企业上班的张女士:最近,单位突然宣布要裁员几十人,并称,这是总部的统一安排。这一决定,让不少员工感到自危,害怕裁员名单上有自己的名字,随时都会感到不安。对此,张女士来讨教应对办法。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家:个别单位采取突击裁员、规避用工风险的行为,是一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进行调查,一经查实确有投诉者反映的情况,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密切关注个别用人单位突击裁员等新动向,要求用人单位规模裁员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事前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可以提出意见。劳动者认为是违法解除或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依法查处,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2 律师代理劳动教养案件权利大
家住周家坝的唐先生:12月4日的三峡都市报有篇文章,报道一名违法嫌疑人得知自己将被办案机关呈报两年劳动教养,他对此处理不服,在没被审批机关批复劳动教养之前,就向公安机关申请聆询,并且聘请了律师为其辩护。他说,自己有一个亲戚前不久违法被刑事拘留,可能也面临劳动教养,他想咨询一下这项新规定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聘请律师有些什么条件。
万州区公安局民警:今年3月29日,重庆市制订的《律师代理劳动教养案件暂行规定》在全市公安、司法系统正式实施。该规定明确要求劳教呈报单位在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呈报劳动教养之前,应告知违法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聘请律师。
规定赋予了代理律师大量权利,律师有权会见自己的当事人,可以向呈报单位了解案情,对办案程序是否合法、人身权利是否受到侵害、是否构成违法犯罪等提出代理意见。可以查阅、摘抄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事实材料。
代理律师有权参加聆询听证活动。可以依法为违法犯罪嫌疑人提出缩短劳教期限、劳教所外执行、免予或不予劳动教养等代理意见,依法为违法犯罪嫌疑人申请回避。
该规定指出,在作出劳动教养决定前,劳教工作管理委员会应当充分听取代理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代理意见,其代理意见是否采纳,均应当在劳动教养决定书中说明理由。
3 单位要求先辞职再新签合同
家住万州区北山的袁小姐:她在一家企业上班,前不久,单位要求她等在岗的人员辞职,然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样,他们以前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工龄都归零,工龄又得从新签订的合同时间算起。单位这样做对吗?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家:如果经调查属实,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就是不对的。这其实是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解,把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工龄归零,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只要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劳动关系就是连续的,即使让劳动者主动辞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也改变不了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规避不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
4 签长期合同员工难管咋办
一企业负责人:公司与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以为端上“铁饭碗”,我们也有对员工不好管的担心啦!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家:其实这种情况不用担心,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解除固定劳动期限合同的情形是一样的。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就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作了专门规定,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终身制和铁饭碗,劳动合同法鼓励签长期或无固定劳动合同,这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有好处。
5 破坏选举该受什么处罚
白岩路居民张女士:万州区将在本月20日进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目前正在进行选民登记,他们想知道哪些行为是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
万州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一是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是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三是控告、检举选举中的违法行为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摆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目前,万州正在进行的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广大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希望居民正确、积极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6 垃圾处置费逐步应收尽收
高笋塘居民牟先生:万州区向居民征收垃圾处置费已经几年时间了,据他所知,现在有的地方在收,有的地方又没有收,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万州区市政局工作人员:以环保为终极目的,为维护城市垃圾处理设施有序运行而设置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是国家目前保留的为数不多的一项重要行政许可制度,目前正在全国各地的城市广泛施行。万州区自2005年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以来,在强化宣传和较为有力的行政执法保障下,去年取得较大突破,完成处置费征收165.54万元,较上年增长了194.8%。然而,由于一些市民、单位甚至居委会等代征单位认识不到位,征收范围、程序存在问题等原因,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远未实现应收尽收。因此万州区政府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落实责任,加强收费管理和行政执法,严禁超委托范围收费并坚决查处征收工作中的违规行为,逐步实现垃圾处置费应收尽收。
三峡都市报记者 丁靳 黄明安
★法制宣传日·投诉★
农民工递上讨薪“投诉状”
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丁靳)12月4日上午9时,一些农民工手持“投诉状”,来到万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万州区总工会搭设的投诉台前。他们中有房屋装修后工资被拖欠、有在包工头手下做工后包工头假离婚逃债、有在私营主手下干活后被收取了押金不退等现象。
讨要欠款应理直气壮
装修工何一海:他是70多名装修工的代表之一,当场递上投诉书并称,2006年10月6日至12月13日,他们这些来自万州区上坪村的70多名农民工在万州区某装饰公司从事建筑装潢工程,工程完工后有3万余元的工资被拖欠,找公司多次催讨也没有结果。
现场接受投诉的相关负责人:如遇这种情形,劳动者首先要团结,理直气壮地向欠款人索要。最好推举代表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举报,争取他们的支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与对方的债权债务明确,有充分的证据(如欠条),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或申请支付令。
工资被拖欠可去起诉
农民工向学渊:他于2001年在一包工头手下打工,约定每天15元,手里有冉某出具的750元欠条,约定2008年6月24日付清。现在对方想逃避债务,该怎么办?
现场接受投诉的相关负责人:因为有欠条在手,上面有付款的时间约定,期限到了找对方收取;二是对方到期限以后仍然不付,可以到法院去起诉。
老板收取保证金并拖欠工资
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丁靳)农民工金某:她在一家私营书店当营业员,被收取了保证金300元,约定每月工资600元,至今有10月、11月两个月1200元工资没有给付,老板称现在没有。她要求退押金和领两个月的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现场接受投诉的相关负责人:这家书店本来就不应该向员工收取押金,收取了应该如数退还。
针对农民工拖欠工资投诉,该负责人分析认为,现今建筑领域实行了农民工欠薪保障金制度,该领域的拖欠投诉量急剧下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如不愿双方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少数公交车对老人态度不好
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黄明安)72岁老人郑德英:家住万州区和平路的老人来到区交委的宣传桌前投诉,根据政策规定,像她这样的老年人,在万州持老年证可以享受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她几年前就办理了老年证。但她在实际乘车过程中发现,少数公交车司机不认真执行老年人持证免费乘车的规定。
她称,以前,自己出行乘坐公交车时使用老年证。当公交车停下来后,自己拿着老年证跟随其他人一起上车时,个别司机往往对她粗言粗语另眼相看,服务态度很不好,让人感觉像是她欠了司机的钱一样,结果虽然自己免费上车了,但心里非常不舒服。
“乘坐了几次这样的公交车后,我干脆不再使用老年证乘公交车了,而是上车后主动给钱买票,但又发现了新的问题。”郑婆婆说,当个别公交车驶进公交站点后,如果发现只有她一个老年人在等车,司机会不停车,而是直接将车开走。特别是她在乘坐使用月票的公交车时,自己不但有老年证,而且每个月还主动去购买了月票,但她仍然常被公交车以不进站的方式拒载。
为了证明自己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郑婆婆特别拿出自己的老年证和某路公交车的月票给万州区交委现场工作人员看。
万州区交委工作人员:对郑婆婆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记录,表示将依照相关政策督促公交企业认真执行政府相关规定,同时请郑婆婆以后再遇到公交车类似的拒载行为,及时向运管部门举报,如果对运管部门的查处不满意,还可以向交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