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程建勇 通讯员
赵华)一句“我赌你不敢打”的气话,让对方深受刺激,愤然向受害人举起锄头致人重伤。
日前,城口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行凶者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并赔偿受害人部分损失。
而受害人因挑衅,自身有过错,自担3成责。
为争地界起纠纷
本案被告人姚洪兵和受害人马召云,均是城口河鱼乡河鱼村5组村民。去年2月20日16时许,姚洪兵在自家承包地田坎上的平台挖地。而该田与马召云家的承包地相邻。马发现后,立即与姚发生争吵,并阻止对方继续挖掘。因为马认为田坎上平台的土地不是属于被告人姚洪兵所有,应属于自己的承包地。
而该村会计证实,1986年划地界时,姚洪兵与马召云上下田中间的空地,没有划给谁,双方都不能种庄稼。这块地主要是为了保护田坎不垮。而记者据悉,此前姚家和马家也曾为此事发生过纠纷。
受挑衅后致伤人
马召云虽是一女子,但她仍不示弱,双方越吵越激烈。在争吵过程中,被告人姚洪兵说:“你敢拢来。”
“我赌你敢打我!”受害人马召云边说还边往姚洪兵挖地的地方走去。
刚走拢被告人姚洪兵站的地方时,被告人姚洪兵就用挖地的羊角锄打在马右肩上,致马倒地受伤。
马后经过治疗,现仍遗留右肩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被告人姚洪兵经城口县公安局传唤,供述其犯罪事实后,到山西省打工。
去年9月27日姚洪兵被山西警方抓获归案。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姚洪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重伤,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马召云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对方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万余元。
有过错担三成责
被告人姚洪兵在庭上辩称,是马召云逼过来,他才用锄头打人的。因此,他认为不是故意伤害。对于民事赔偿,他也只愿承担50%的责任。其辩护人也认为,姚的伤害行为情节轻微,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洪兵与受害人马召云因土地边界发生纠纷,并将受害人马召云打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提出是受害人逼过来才用锄头打人,认为不是故意伤害的意见,与庭审查明的事实相悖,且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其辩护意见不成立。但鉴于本案发生时,受害人有一定过错,对被告人姚洪兵可从轻处罚。
同时,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洪兵致伤马召云,是在受到受害人挑衅的情况下致伤受害人,因而受害人马召云有过错。在民事赔偿方面马召云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即承担30%)。
综上,法院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促进邻里之间和睦相处,遂以被告人姚洪兵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赔偿马召云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57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