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程建勇)1月11日,随着一声正义的枪声,结束了震惊全国的校园杀人案凶手袁华军罪恶的生命。
检察机关指控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袁华军涉及两起命案。
2004年10月12日下午,被告人袁华军受人邀约赶到万州三峡茶庄,跟随他人追撵与吴某发生过纠纷的金某,致金被同伙持刀伤害致死。后袁逃逸。
2005年10月11日14时许,袁华军因恋爱纠纷持刀闯入万州某学校408教室,朝正在上课的女学生黄某头部、颈部等处猛砍数刀,致黄倒地。
袁在欲离开教室过程中,又返回黄倒地处持折叠刀刺杀黄腰腹部数刀,致黄当场死亡。
法医对黄某尸检时发现,黄某已经身怀有孕。经DNA鉴定,被告人袁华军系黄某腹中胎儿的亲生父亲。袁在逃跑过程中,经人劝说,到警方自首。
检察机关还查明,袁华军在2000年曾因犯盗窃罪,获刑半年,系累犯。
市二中院一审判决
2006年6月13日,此案在市二中院一审开庭。法院审理查明,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结论为袁无重性精神病性症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因此,被告人袁华军应当依法对自己实施的杀人行为承担完全刑事责任。
同年7月5日,市二中院一审以被告人袁华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市高院终审裁定
不服一审判决,袁华军上诉。市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6年12月18日,市高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庭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的规定,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华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袁华军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月11日上午,市二中院举行公判大会。9时30分,身着一身休闲服的袁华军被全副武装的法警押至法庭。市二中院刑一庭庭长唐艳当庭宣读了判决结果,袁华军此时面无表情。随即,市二中院副院长王子伟宣读了由市高院院长张轩签署的执行死刑命令。宣读完毕,袁华军立即被法警押赴刑场,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