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程建勇)
三峡都市报率先报道的“全国QQ被盗第一案”再掀波澜。3月9日,记者获悉,目前该案的受害人之一、万州网友“发条”以财产权遭到侵犯为由将腾讯公司告上法庭。
万州资深网友“发条”真名刘晓华,家住万州青羊宫。2001年他通过手机捆绑,以每月支付10元的方式,注册了一个5位数的腾讯QQ号码。此号码的网名即为“发条”。同时,“发条”还是一名爱心人士,他通过该QQ号码与众多的网友联系,进行网络爱心活动,如爱心助学,为硫酸事件的受害者小霞母女捐款等。然而,在去年5月18日、20日,其QQ号先后被腾讯公司职工曾某伙同黑客“Q言Q语”盗走三次。后经求情,对方归还其QQ号。
“发条”在起诉书中称,腾讯公司监管不力,致使其QQ被盗,并让他QQ号中的个人信息、工作情况等私人信息泄露,严重影响了他的工作和生活。“发条”还把“QQ被盗第一案”涉案人员曾某和杨某同时列为被告。“发条”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向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1000元和承担全部诉讼费。
“发条”不满判决结果
1月13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QQ被盗第一案”做出判决,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杨某各拘役6个月,当时,“发条”表示能够接受。
为何“发条”后来又“反悔”了呢?“盗窃QQ号130余个,获利6万余元,居然不构成盗窃罪?”“发条”称,虚拟财产虽然没有明确写进法律,但这些财产已经对人们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具有现实意义,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对于两被告的行为,也应该予以严惩。6个月的拘役,太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