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煤矿供用电安全管理,杜绝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构建和谐稳定的安全局面,在重庆市电力公司和县属各职能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该司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所属各单位、部门第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为活动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二是明确职责,将检查工作纳入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动态跟踪,确保了活动检查效果。三是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按照供区情况设立五个检查下组,明确检查整治重点,有力地提高了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利用煤矿企业安全用电检查的时机,大力加强电力法规和安全用电知识宣传,营造出良好的安全用电的氛围。
自活动开展以来,先后对全县92家煤矿企业进行了供电安全专项检查和供电安全宣传,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6份,发放供电安全宣传资料200余份,排除安全隐患150余处,有效杜绝了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规避了公司安全法律风险。(开县供电公司
王小刚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