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预防夏秋季传染病流行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夏秋季,是食物中毒和乙脑、肠道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做好夏秋季爱国卫生工作尤其重要。为预防各种传染病的发生,有效遏制传染病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爱卫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环境卫生整治和以灭蚊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有效预防和控制夏秋季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入夏以来,我县部分乡镇相继发现乙脑及肠道传染病病例,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题部署夏秋季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特别是把环境卫生的整治作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夏秋季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的重要措施。对此,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夏秋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采取有力的防治措施,切实加强领导,把防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发动和组织干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卫生死角的整治,搞好以灭蚊蝇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把环境卫生的整治落实到村社,落实到楼院,落实到户,狠抓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促进城乡卫生面貌有一个较大的改观。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人人讲卫生爱卫生的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电台、网络、短信等各种媒体多形式、大范围、全方位地开展宣传发动,大造环境卫生整治声势,浓厚环境卫生整治氛围,形成人人讲卫生、人人爱卫生、人人搞卫生的大气候。要加强健康教育,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辖区内的健康教育,组织开展健康教育进社区、厂矿企业、学校、机关单位等活动,深入浅出地宣传乙脑、痢疾等传染病防病知识,强化公共卫生意识,帮助群众纠正不良生活习惯,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主动参与改善生活环境卫生,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知识普及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三、大力整治环境卫生和开展“除四害”活动,着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
县爱卫生会决定,从8月上旬开始,到8月中旬结束,集中一段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环境卫生整治和以灭蚊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彻底扭转城乡环境卫生严重恶化的状况。
(一)农村地区环境卫生整治,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以村(社区)为单位,以户为主体,发动和组织当地群众对居住环境进行彻底整治,清除屋前屋后卫生死角,清理阴阳沟,圈养家禽家畜,改变乱倒垃圾、人宅与畜禽圈舍混杂等不良现象和旧生活习俗,实现“三无”目标,即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要开展以灭蚊蝇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加强牲畜场所的灭蚊,特别是猪圈,要喷洒消毒杀虫药水,消除蚊虫孳生地,降低蚊虫密度;要教育群众夜间睡觉采取蚊帐、驱蚊剂等办法防止蚊虫叮咬,提倡不露宿,黄昏户外活动应避免蚊虫叮咬。
(二)县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由汉丰街道办事处牵头,以村(社区)为单位,以机关单位和市民住户为主体,发动和组织各单位、广大市民认真开展一次彻底的清洁卫生大扫除,清除楼院、绿地暴露垃圾,整治院内、楼道等公共场所堆积物和卫生死角,整理背街小巷和院坝的卫生,疏通阴阳沟,清除积水和下水道淤泥。要动员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开展以灭蚊蝇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喷洒消毒杀虫药水,消除蚊虫孳生地,切断传播途径。县城区的消毒杀虫工作,由县爱卫办牵头,县疾控中心、汉丰中心卫生院具体负责实施,每周对县城和城乡结合部的农贸市场、垃圾堆放处喷洒杀虫、消毒杀菌,并定期做好公共场所的消毒杀虫工作。
机关单位楼院要做到:室外清洁无垃圾,室内光亮无灰尘,管道畅通无积水,车辆有序无乱放,楼道整洁无乱堆杂物,庭院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吊乱挂,墙壁干净无乱贴,门窗无破损,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环境整洁。
城区小街小巷要做到:环境绿化美化,果壳箱、垃圾箱、下水道等环卫设施齐全,污水排放通畅;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现象;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违章建筑,环境整洁,公共厕所清洁卫生,无蝇无蛆。
卫生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加强以灭蚊为主的防治措施的指导,做好杀虫乳油(Ⅱ)、灭害灵、霹杀高FE杀虫剂等灭蚊蝇药物的组织供应。县建委要进一步明确爱国卫生责任区域,加强城区的保洁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证环卫设施齐全。工商部门要加强农贸市场清洁卫生的规范管理,及时清除市场内产生的垃圾,组织和配合有关单位的开展除“四害”。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取得实效
环境卫生整治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广大群众的生存环境质量的改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对此,县爱卫会将对此次环境卫生整治实行严格的辖区负责制、督查通报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爱卫办(县卫生局内),县爱卫办汇总后报县政府;县级各部门负责本机关、本系统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县爱卫会将组织县爱卫会成员单位成立检查督导组,不定期巡回督促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定期发布整治工作简报,公开通报督查情况,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的,将在全县通报或在有关媒体曝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将此次活动列入评选卫生先进单位、卫生乡镇、卫生村的重要内容。
二○○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