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凌芸)
举报食品生产领域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合格原料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将获得重奖。
昨日,记者从万州区质监局获悉,为奖励举报食品生产领域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重庆市质监局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设立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举报食品生产企业制假制劣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市民举报食品生产企业制假制劣,一经查证最高可奖5万元。
举报分为四个级别
据区质监局政策法规科有关人士介绍,根据举报涉及范围、情节轻重、影响程度等将举报分为重大举报、重要举报、较大举报和一般举报四个级别,每个级别中又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和举报人配合情况分为一级举报、二级举报、三级举报三个等级。凡以书面材料、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举报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经质监部门查证属实的,将针对其不同的举报级别和等级,按照规定程序获得800元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
七类举报可获奖励
据了解,根据重庆市质监局出台的《关于食品生产企业重大质量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管理办法》规定,可获奖励的举报分别是: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合格原料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反国家标准规定使用非食品添加剂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在食品中加入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生产的食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生产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食品的;其他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的举报。凡市民发现企业在生产环节出现质量安全违法行为,都可以拨打质监部门的公开举报电话12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