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凌芸 通讯员 郝名锋)
为深入贯彻实施《反兴奋剂条例》,加强对兴奋剂的监管,根据《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万州区食药监局开展为期近一个月的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药企购销渠道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对含有兴奋剂的药品严格实行凭处方销售。
记者昨日从万州区食药监局获悉,从上月起,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分四个小组深入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反兴奋剂条例》的规定,开展对兴奋剂目录所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专项检查。这次重点检查了定点经营、购销渠道和票、账等情况,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批发企业必须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并从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该类产品;杜绝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经过批准取得定点资格但不按规定渠道销售的行为。
本次专项检查药品生产、经营单位86家,责令改正5起。通过检查发现,辖区内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有含兴奋剂的“地塞米松片、”“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等产品。从检查情况看,其原材料购进渠道合法,销售渠道规范。另外,万州区目前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质药品批发企业6家,经营品种主要有达那唑、胰岛素等品种,从检查情况看,相关企业都制定了经营管理制度,该类产品的购进、验收、保管和出入库记录均符合要求,购进渠道合法,销售对象符合规定。绝大多数药品零售企业能够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对含有兴奋剂的药品严格实行凭处方销售。
对于个别药品零售企业未凭处方销售含兴奋剂药品的行为,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巩固治理成果,确保市民用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