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李冬)
只靠补助、低保、救济生活,有劳动能力而拒绝参加就业者,有能力参加务工而嫌工作苦累拒绝上岗者,在就业年龄内多次拒绝参加技能培训,不参加劳动力转移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务工者,将会被取消包括低保、扶贫救助等在内的优惠待遇。这是日前记者从奉节县政府得到的消息。
很多人宁吃低保不愿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劳务经济是奉节县的第一经济,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解决城镇低保户、失业人员和农村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成为该县劳务经济工作中的重点。目前,为解决移民、城镇低保对象、失业人员和农村贫困户的就业问题,该县积极与重庆主城区、沿海发达地区开展劳务对口合作,组织人员技能培训,参加劳务输出。
同时,他们对享受低保的城镇居民、失业人员实行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补贴等措施;对农村特困户就业培训实行免费,对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补助。
相关部门为增加促进群众就业,保证群众收入作了积极努力。但是他们很快发现,有部分对象并不愿意参加技能培训,很多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拒绝参加劳务输出,他们宁愿在家吃低保也不愿意就业。为促进群众真正就业,保证劳务输出质量、提高群众收入水平,奉节县决定建立约束机制,对拒绝培训或拒绝介绍就业的“懒人”、“庸人”建立档案,实行倒计次培训就业服务,取消一年内两次或两次以上拒绝培训或拒绝介绍就业者享受的优惠待遇,形成良性的培训就业互动机制。
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就业
据劳务办有关人员介绍,这些约束机制包括,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一年内两次安排培训或经就业服务机构一年内两次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的,取消参加免费培训和享受移民特困救助资格。
对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能自食其力,经就业服务机构一年内两次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居民,民政部门将取消其低保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或经用工企业选用无正当理由拒绝上岗,在培训期间、务工期间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