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吴雅娇 实习生
龙小娅)昨日,记者从万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2008年中央财政将继续从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中西部地区县镇和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以下简称“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重庆市2008—2009年度受资助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为19,265人,资助款总额1,926.5万元,万州区2008———、2009年度受资助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为1375人,资助款总额137.5万元。
据介绍,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优先资助:各公办普通高中未接受其他资助的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与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贫困程度相似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应优先(原已享受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的在校学生,本次不再安排补助)。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元。
由符合资助要求、愿意申请资助的高中1—3年级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