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吴雅娇 实习生 李雅丽)
“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将享受同等权利!这是日前市政府刚刚出台的《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意见》的核心所在。”昨日,万州区教委民办教育科负责人这样对记者说。
民办学校师资缺乏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软肋,《意见》出台后,明确规定:公办老师到民校兼职“合法”了。
据介绍,《意见》共有10条具体措施,要求政府把民办学校办学用地纳入城镇建设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民办学校教育教学房屋建设涉及的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行政性收费、服务性收费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民办学校的学历、学位证书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效力。民办学校毕业生与公办学校毕业生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
为完善民办教育师资队伍,《意见》中特别做出明文规定:鼓励高校毕业生、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
据了解,民办校师资力量不足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以前民校老师无法享受评职称等待遇;到民办校兼职、兼课的公办校老师都不大愿意公开身份,甚至一些来兼课的老师在原校的待遇还会受到影响。
《意见》写明:允许公办高校和中职学校的教职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民办学校兼课或兼职。公办学校教职工按规定辞聘后从事民办教育工作的,原单位应按工龄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原单位住房也要保留。
另外,将民办学校教师培训和校长岗位培训纳入全市教师培训和校长岗位培训计划。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