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重庆商报记者
秦雨)日最高温达到37℃,用人单位应发放5~20元不等的高温补贴。《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今年6月1日起实施,市气象部门昨日首次公布了6月份高温日数,据统计,11区县可以领高温补贴了,除万盛、巫溪两区县可以领2天高温补贴以外,另9区县均领1天。
按照规定,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应发高温补贴,其中中度高温天气(37℃~40℃,含37℃不含40℃),按每人每天5~10元的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40℃以上,含40℃),按每人每天10~20元的标准发放。市气象台发布高温天数后,市民据此可了解到哪几天可领高温补贴。用人单位如不兑现高温补贴,劳动者可向安监部门举报。
据市气象部门统计,6月份,11个区县出现37℃到40℃的高温天气,除万盛、巫溪两区可以领2天高温补贴以外,其余9区县均领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