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钟 伟)
市民坐飞机要少花钱了。1月19日,国家发改委与民航总局联合下发通知,从1月21日起,下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费用平均降幅达20%,旅客最多可少缴20元。万州机场有关负责人1月1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已通过网站等知道了这一消息,但还没有收到上级的文件。他们同时称,将严格按民航总局要求执行。
燃油附加费两年来首降
据国家发改委与民航总局发出的通知,新的燃油附加费的标准是: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60元降低到5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100元降低到80元。
比如,21日后,由万州出发到成都和北京的燃油附加费就不同。由于万蓉之间的距离在800公里以内,因此到成都的机票燃油附加费为50元,比以前少10元。而到北京的距离超过了800公里,因此万州到北京的燃油附加费则为80元,比以前少20元。
据了解,由于前几年国际油价飚升,国内航空公司成本大幅度上升,为降低航空公司运营成本,我国从2005年8月开始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市民乘坐飞机必须要购买燃油附加费。
婴儿仍免收国内线燃油费
来自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的消息称,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此外,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坐国内航线时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可节约5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可节约10元)。
目前,万州至成都的航程在800公里以内,而万州至广州、万州至上海、万州至北京、万州至昆明的航程在800公里以上。
21日起卖出机票才执行
从今年1月初始,万州机场的航班大量开放低折扣机票。于是,大量旅客提前购买。有的甚至已买了2月份以后的机票。
据了解,但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的文件,只有1月21日起卖出的机票,才执行燃油附加费的下调政策。这部分提前购买的机票,即使是1月21日以后的航班,已按原来标准支付的燃油附加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