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钟伟)
从2007年1月起,年收入达12万元以上者须自行向地税部门申报纳税。万州区地税局昨天特别强调:对纳税人偷税的,以及虚假计税者将处以5万以下的罚款。同时,税务部门也将依法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
年收入达12万元者须自行纳税
据了解,年收入达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或不如实申报,目的是为了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将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一方面,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虚假计税可罚5万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另外,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依法为纳税人保密
据悉,如果一旦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没有依法为纳税人保密,外泄了纳税人的有关信息,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目前,万州地税部门采取对重点纳税人进行建档管理,以及对重点行业和人群进行重点监控等系列相关措施监管。对于达到标准却故意逃税的,将追究相应的处罚甚至是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