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综合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8月23日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24日举行的常委会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相关热点各抒己见。
从800元“涨”到1500元,幅度不可谓不大。然而,考虑与我国这些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1500元这个工资、薪金起征点是否合适?是不是还应该更高一些呢?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王如珍建议将工资、薪金起征点提高到2000元,把重点放在对高收入者税收征管上。现在提出起征点1500元,是按城镇职工人均负担消费1143元为依据的,这是统计数,实际上相当一部分家庭加上用于上学、治病等费用,人均负担超过1500元甚至更多。况且这个统计数是去年年底的数字,今后几年随着物价提高,支出消费也会增加,肯定会突破1143元,而我们不可能3年内再修改税收标准。所以,把起征点提高到2000元,给中低收入者留几百块钱的机动,未尝不可。
石广生委员也认为,起征点以2000—3000元为好。因为目前的广大工薪阶层,还属于低收入阶层,对他们国家就不要再征所得税了。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任正隆则认为,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不宜太高,因为交税也是公民的权利。不管一个公民交了多少税,都是“纳税人”,都为这个社会做了力所能及的贡献。起征点太高就剥夺了低收入者作为“纳税人”的荣誉。